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2年第二季度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了埇桥区废弃矿山治理等问题,其中由埇桥区负责整改的问题已阶段性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阶段性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2022年第二季度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2017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宿州市非煤矿山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停滞”问题已完成整改。但现场调查发现,埇桥区部分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出现反弹。符顺联合石料厂在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多平台同时作业,弃土、废石随意堆放。安徽方力置业集团山上武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批建不符,擅自建设机制砂生产线,大量剥离废土长期露天堆放;淋溶水未收集处理,直排外环境。宿州市民强砂石有限责任公司关停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完成仅两天后,埇桥区有关部门就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工作不严不实;该矿山边坡清理加固、修建排水沟等工程至调查时仍未实施。此外,埇桥区部分矿山修复后日常管护不到位,生态破坏和偷采盗采现象时有发生。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宿州市埇桥区委、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2.责令符顺联合石料厂立即停止作业,限期依法依规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严格落实弃土、废石利用处置及抑尘措施。3.责令安徽方力置业集团严格按照项目审批范围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规范处置剥离废土;规范收集处置淋溶水等。4.编制宿州市民强砂石有限责任公司关停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提升方案,并严格组织实施。5.举一反三,强化日常监管,对全区非煤矿山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开展“回头看”排查,完善整改方案,扎实推进整改,切实消除生态环境隐患。
四、目标任务
1.环境违法行为调查处理到位。2.企业严格按照相关审批手续、批建内容、环评要求整改到位,合法合规生产经营。3.规范编制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提升方案,并严格组织实施。4.全区范围内非煤矿山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均整改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31日
六、整改完成情况
1.符顺联合石料厂环境违法行为已调查处理到位。2.针对方力置业集团未批先建水洗砂生产线,已处罚到位;废土已回填用于边坡绿化。3.已编制四山村兄弟石料厂项目区未利用部分及周边区域的叠山联民等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提升方案,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并通过初步验收。4.全面提高非煤矿山治理修复水平。埇桥区积极推进符离镇民强矿山生态修复提升项目,并严格组织实施。同时,我区委托10余名专家对已治理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对照原设计方案进行逐一核查,对标对表完成整改。5.全面加强矿山生态修复后期管护。针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部分项目区设施破损问题,我区组织对已修复矿山项目进行实地勘查,并责成项目单位进行修缮。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7-3686016
电子邮箱:szyqgt@163.com
2024年12月16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埇桥区废弃矿山治理等问题,其中由埇桥区负责整改的问题已阶段性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阶段性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2022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埇桥区矿山修复治理标准不高,验收把关不严,后期养护监管不力。安徽方力置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宿州市埇桥区山上武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批建不符,擅自建设机制砂生产线,未按要求设置排土场,大量剥离废土长期露天堆放,矿区淋溶水未按环评要求收集处理,直排外环境。符顺联合石料厂在未履行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山采石,弃土、废石随意堆放,矿区道路尘土飞扬。符离镇四山村兄弟石料厂关停矿山生态修复工程虽已通过有关部门验收,但“边坡治理复绿,修建鱼鳞坑、排水沟”等工程措施未落实。民强砂石有限责任公司关停矿山废弃宕口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治理面积为103.46亩,修复时间为60天,在修复方案编制完成仅两日后,就通过专家验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黄花洞采石厂、鑫源采石厂等已修复的废弃矿山公示牌、围挡缺失,覆土和植被遭人为破坏,存在偷采盗采现象。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宿州市埇桥区委、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2.依法责令符顺联合石料厂立即停止作业,限期依法依规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严格落实弃土、废石利用处置及抑尘措施。3.责令安徽方力置业集团严格按照项目审批范围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规范处置剥离废土,规范收集处置淋溶水等。4.编制符离镇四山村兄弟石料厂项目区未利用部分及周边区域的符离镇叠山联民采石厂等矿山的生态修复提升方案并组织实施。5.编制宿州市民强砂石有限责任公司关停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提升方案,并严格组织实施。6.对黄花洞采石厂、鑫源采石厂等已修复的废弃矿山重新树立公示牌和围挡,按照修复方案落实覆土和植被,并加强监管防范偷采盗采现象。7.举一反三,强化日常监管,对全区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开展“回头看”排查,完善整改方案,扎实推进整改,切实消除生态环境隐患。
四、目标任务
1.环境违法行为调查处理到位。2.企业严格按照相关审批手续、批建内容、环评要求整改到位,合法合规生产经营。3.规范编制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提升方案,并实施到位。4.加强监管,全区范围内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均整改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31日
六、整改完成情况
1.符顺联合石料厂环境违法行为已调查处理到位。2.针对方力置业集团未批先建水洗砂生产线,已处罚到位;废土已回填用于边坡绿化。3.已编制四山村兄弟石料厂项目区未利用部分及周边区域的叠山联民等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提升方案,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并通过初步验收。4.全面提高非煤矿山治理修复水平。埇桥区积极推进符离镇民强矿山生态修复提升项目,并严格组织实施。同时,我区委托10余名专家对已治理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对照原设计方案进行逐一核查,对标对表完成整改。5.全面加强矿山生态修复后期管护。针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部分项目区设施破损问题,我区组织对已修复矿山项目进行实地勘查,并责成项目单位进行修缮。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7-3686016
电子邮箱:szyqgt@163.com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