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3年第一季度省警示片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互联网舆情·每日动态》2023年第53期反映,“有网民近日在抖音发帖,宿州泗县汴石引河污染严重,水体呈黑色”。现场核查发现,汴石引河沿岸堆有大量生活垃圾,河面漂浮死鱼,河水发黑发臭,经取样监测,化学需氧量110毫克/升、氨氮24.1 毫克/升、总磷3.7毫克/升,分别超过地表水Ⅲ类标准4.5倍、23.1 倍、17.5倍,属于重度黑臭水体。进一步溯源发现,汴石引河沿线居民小区、商铺门店雨污管网错接、混接问题突出,生活污水管道接入雨水管网,直排汴石引河。调查还发现,泗县县城内有多条水体也发黑发臭。其中,朝阳桥、丹凤桥周边多个排污口,正在向“大运河通济渠”排放生活污水,形成1.2 公里长的污染带。
二、整改实施主体
泗县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汴石引河、南柳沟、拖泥沟沿线污染源及朝阳路、丹凤路雨污管网问题开展溯源排查,建立问题排查台账(2023 年底前)。
2.根据排查结果分类制定整改方案,开展截污纳管、修复整治(2024年底前完成)。
3.对汴石引河、南柳沟、拖泥沟受污染水体抽入城市污水管网处理,并开展清淤疏浚、综合整治(2024年3月底前完成)。
4.加强日常监管,压实各级河长日常巡河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对汴石引河、南柳沟、拖泥沟沿岸生活垃圾和水面漂浮物进行常态化清理。及时查处沿途商铺随意倾倒生活污水进入雨水管网问题(2024年底前完成)。
5.对整改中履职不力、虚假整改等行为,严格按照《宿州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追责问责。
四、目标任务
完成朝阳路、丹凤路沿线雨污分流工作,实现截污纳管。基本消除汴石引河、南柳沟、拖泥沟水体黑臭。
五、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朝阳路、丹凤路沿线雨污分流及截污纳管已完成。汴石引河、南柳沟、拖泥沟水体经泗县生态环境监测站水质检测结果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7-3960682
电子邮箱:361992120@qq.com
2024年12月4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市级排查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泗县泗城镇工业园区吉顺驾校东汴石引河和南柳沟水体发黑,伴有异味,入河入沟市政雨水管网多处存在雨污混流现象,河沟内、河沟两侧有枯死水草和垃圾尚未清理。
二、整改实施主体
泗县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全面排查清理汴石引河、南柳沟两侧非法入河入沟排口,消除污染安全隐患;
2.全面排查整治汴石引河、南柳沟附近雨污混流、错接漏接等病害市政管网,避免雨污混流入河入沟污染水体;
3.对河沟水体内的枯死水草和河沟两侧堆积的垃圾进行清理,改善河沟周边环境卫生状况;
4.采用“治差水,引好水”的措施对当前汴石引河、南柳沟污染水体进行治理,使河沟内水生态环境形成良性循环,直至水质得到彻底改善,异味消除。
四、目标任务
消除水体黑臭,恢复原有水生态环境。
五、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汴石引河、南柳沟沿线污染源雨污管网截污纳管修复整治已完成。
2.河沟水体内的枯死水草和河沟两侧堆积的垃圾已清理,河沟周边环境卫生状况得到改善。
3.泗县生态环境监测站水质检测结果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7-3960682
电子邮箱:361992120@qq.com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