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2年安徽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12号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萧县、泗县对部分工业企业监管缺失,企业超总量排放污染物现象较为突出。督察发现,泗县腾跃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二氧化硫核定排放总量为18.5吨/年,实际排放31.22吨/年,超核定总量 0.69倍;泗县四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二氧化硫核定排放总量为11.05吨/年,实际排放18.86吨/年,超核定总量0.71倍。
二、整改实施主体
泗县县委、泗县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1.排查梳理,查处相关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杜绝超总量排放。
2.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企业在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内组织生产。
四、目标任务
1.完成对泗县涉及污染物总量核定企业的全覆盖排查,对存在超总量排放的企业依法查处。
2.对超总量排放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加大普法宣传,引导企业杜绝超总量排放。
五、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31日。
六、整改完成情况
通过验收。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3912159
电子邮箱:960799004@qq.com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