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章来源: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11-22 17:08 责任编辑:大数据中心

2022年省督察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系统治河治湖存在短板。流域内“毛细血管”水质污染问题突出,对考核断面水质影响较大。督察发现,砀山县利民河为新汴河二级支流,在利民河闸上游200米处有一雨水排口,大量生活污水直排河中,排口附近水体发黑发臭,取样监测显示化学需氧量106 毫克/升、氨氮21.1 毫克/升、总磷 2.05 毫克/升,分别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5.3 倍、21.1 倍、10.25 倍。

二、整改实施主体

砀山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开展溯源排查整治,组织排查该区域雨污管网错接、混接以及破损等问题,实施雨污分流改造,严防生活污水通过雨水口直排河道。

2.因地制宜增加污水治理设施,提高城区污水处理能力(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相关污水治理设施投入运行)。

3.建立河道巡查管护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置。

四、目标任务

完成该区域生活污水截污纳管,有效解决生活污水直排问题,污水处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五、完成时限

2024 年 12 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区域管网排查的问题已经修复,新增了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和应急污水处理站,并建立了《砀山县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长效管理机制》,水质达到IV标准详见安徽经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报告编号:2024H1027007。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5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7-3960682

电子邮箱:361992120@qq.com


2024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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