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章来源:宿州市城管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11-21 09:06 责任编辑:大数据中心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3年二季度省警示片披露灵璧县龙车山建筑垃圾问题,已按既定标准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宿州市灵璧县龙车山东西两侧区域倾倒大量不同类型的垃圾,田地旁、小路边、山坡上、矿坑内四处散落保温泡沫、包装袋、展示牌、胶布等塑料废弃物,以及各种装修垃圾,一些地方还倾倒有污泥和餐厨油污,现场恶臭明显。

二、整改实施主体

灵璧县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立即清理清运龙车山及其周边倾倒的垃圾,规范处置。

2.合理选址设置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

3.举一反三,集中开展全县建筑、装潢、餐厨等垃圾乱丢乱倒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指导相关企业、商户签署垃圾处置协议,并督促落实。

4.加强部门联动,加密巡查监管,依法依规查处建筑、装潢、餐厨等各类垃圾乱丢乱倒行为。

四、目标任务

龙车山及其周边倾倒垃圾清除到位,恢复原状;长效机制健全完善,日常监管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现场验收时,龙车山及周边倾倒的垃圾已清除,灵璧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已具备处理建筑垃圾能力,建筑垃圾、餐厨垃圾收运处和巡查监管体系已基本建立。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2月4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7-3686068;电子邮箱:sztcb402@126.com


2024年11月21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3年市级自查砀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积存渗滤液问题,已按既定标准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砀山县永洁垃圾处理有限公司积存的4.5万吨渗滤液,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隐患。

二、整改实施主体

砀山县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通过砀山县城乡垃圾分类处置项目一期工程——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及渗滤液处理服务项目对目前积存的4.5万吨存量渗滤液采用“预处理系统+两级 DTRO 系统”工艺的应急处置设备进行处理。

四、目标任务

规范处理4.5万吨积存渗滤液,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五、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现场验收时,根据砀山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部门提供的台账资料,砀山县已完成积存4.5万吨渗滤液处置任务。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2月4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城市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7-3686068;电子邮箱:sztcb402@126.com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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