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章来源:宿州市水利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11-07 16:00 责任编辑:大数据中心

《2023年安徽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编号5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安徽永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自2023年10月以来,在未取得取水手续的情况下,擅自通过管道从仙湖省级湿地公园恢复重建区内取水1000余吨。

二、整改实施主体

埇桥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接交办问题后,埇桥区委、区政府立即安排埇桥区水利局会同朱仙庄镇现场核查,拆除取水设备,对违规取水行为进行处理,加强日常取用水排查监管。

四、目标任务

拆除取水设备,违规行为处理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4年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经核查,安徽永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取水设施已拆除,埇桥区水利局已对该企业违规取水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20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水利局反映。

监督电话:宿州市水利局 0557-3039135

电子邮箱:宿州市水利局 SZYGLJSDS@163.com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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