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章来源: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9-05 16:14 责任编辑:大数据中心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第一季度市级警示片披露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高新区奥体中心项目施工现场、鹤山路与引河路路口向西,高新区长三角一体化产业集聚园区项目施工现场,发现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未及时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降尘措施。工地门口石灰直接露天直接搅拌,未采取任何措施,工地大门南侧有一渗坑,坑内发现水泥罐车冲洗废渣,该坑现场未发现任何防渗措施。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宿州市住建局。

三、重点措施

1.对裸土和裸露场进行有效覆盖或绿化。2.取缔石灰搅拌点。3.清理水泥罐车冲洗废渣送往建筑垃圾处理厂,废坑回填并绿化。

四、目标任务

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到位;环境违法问题依法查处到位;日常监管有效落实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4年9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项目相关负责人已被约谈;裸土和裸露场已覆盖、石灰搅拌点已取缔、砼废渣已清理;环境污染影响已消除。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7-3960682

电子邮箱:361992120@qq.com

2024年9月5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市级大排查专项行动排查的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宿州市主城区“断头路”建设项目(九玺台北侧,东侧规划支路)大量裸土未覆盖。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宿州市住建局。

三、重点措施

对裸土进行有效覆盖。

四、目标任务

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到位;环境违法问题依法查处到位;日常监管有效落实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4年9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项目相关负责人已被约谈;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已落实到位;环境污染影响已消除。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18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7-3960682

电子邮箱:361992120@qq.com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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