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章来源:宿州市水利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11-17 14:55 责任编辑:大数据中心

2022年省环保督察反馈第4号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部分河长巡河不治河,履行职责敷衍应付。埇桥区蕲县镇、永安镇虽按要求频次巡察河流,却对很多问题视而不见。督察组巡查浍河河道,仅半天就发现6处环境问题。宿州市骏杰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将生产废水直接排向浍河滩涂,取样监测显示化学需氧量706毫克/升、氨氮74.3毫克/升、总磷1.07毫克/升,分别超《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35.3倍、74.3倍、5.35倍。永安镇股河河道内倾倒大量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二、整改实施主体

埇桥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接交办问题后,埇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针对反馈问题,对照问题清单,按照“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问题整改查处到位”的目标任务,立即组织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及涉及相关镇实地查看,明确整改措施和工作目标。市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立案查处,并启动了生态环境损害追偿。

四、目标任务

1.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2.问题整改查处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4年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经现场核查及查阅整改台账,整改情况如下:1.宿州市骏杰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直排浍河滩涂问题已完成整治,排污口已封堵。市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立案查处,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追偿。2.永安镇股河河道内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已清理清运。3.强化河长巡河治河,已建立并落实长效机制。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水利局反映。

监督电话:宿州市水利局 0557-3065093

电子邮箱:宿州市水利局 szshzb2017@163.com

2023年11月17日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