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章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11-10 19:48 责任编辑:大数据中心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3年省环委办交办大排大整治问题的交办问题“萧县鹏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处理未建立规范的收集、贮存和转移台账;未有效核实污泥处置单位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将污泥转移至实际无处置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萧县鹏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处理未建立规范的收集、贮存和转移台账;未有效核实污泥处置单位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将污泥转移至实际无处置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

二、整改实施主体

萧县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编制了《安徽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污泥转运联单》,按规定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停止向萧县冠达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运送污泥并终止合作,重新与有资质的第三方签订污泥处置协议。

四、目标任务

组织圣泉镇(循环园区)、萧县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部门对交办问题开展现场核查工作,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落实整改措施。

五、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31日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经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萧县鹏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已与光大城乡再生能源(萧县)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现场建立了规范的收集、贮存和转移台账,整改完成;暂未对污泥进行转移,污染暂存符合管理要求。应进一步加快招标工作进行,完成招标后,对污泥进行处理处置。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3915994

电子邮箱:thjbhzhxzzfzd005@163.com

2023年11月10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3年省环委办交办大排大整治问题的交办问题“萧县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置中标签约单位为山东某公司,但实际上在未签订合同并约定污染防治责任的情况下交由淮北某公司处置;在无任何合同、也未核实对方资格和能力的情况下,将污泥交给一水泥厂和砖厂处置;未规范建立管理台账,申报登记的污泥接收处置单位与实际不符。”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萧县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置中标签约单位为山东某公司,但实际上在未签订合同并约定污染防治责任的情况下交由淮北某公司处置;在无任何合同、也未核实对方资格和能力的情况下,将污泥交给一水泥厂和砖厂处置;未规范建立管理台账,申报登记的污泥接收处置单位与实际不符。

二、整改实施主体

萧县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编制了《安徽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污泥转运联单》,按规定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台账。重新与有资质的第三方签订污泥处置协议。

四、目标任务

组织县城管局、萧县生态环境分局等相关部门对交办问题开展现场核查工作,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落实整改措施。

五、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31日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经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萧县污水处理厂已与濉溪县益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合同,且处置单位具备相关资格和能力,已规范建立管理台账,整改完成。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3915994

电子邮箱:thjbhzhxzzfzd005@163.com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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