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章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10-19 11:37 责任编辑:大数据中心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2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问题“埇桥区淮河东路与沱河路交叉口红绿灯西南角路下面,有条河流被污染。”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埇桥区淮河东路与沱河路交叉口红绿灯西南角路下面,有条河流被污染。

二、整改实施主体

埇桥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对沿河污染源进行调查,并进行截污纳管。

四、目标任务

完成管辖区段污染源的截污纳管。

五、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31日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经现场核查,埇桥区已完成李凌河淮河路段雨污管网排查整治工作,同时对该段河道进行了清淤整治。经监测,该段水体水质为Ⅳ类。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1月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宿州市生态环境局〕:0557-3918176

电子邮箱〔宿州市生态环境局〕:SZSLB2018@163.com

2023年10月19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第三轮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萧县马井闸桥北上游肖黄路两侧,饭店污水、厕所污水直排闸河,严重污染水质问题应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但至督察结束时,该区域截污纳管工作尚未完成,受污染水体也未完成清淤整治。”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萧县马井闸桥北上游肖黄路两侧,饭店污水、厕所污水直排闸河,严重污染水质问题应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但至督察结束时,该区域截污纳管工作尚未完成,受污染水体也未完成清淤整治。

二、整改实施主体

萧县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加强溯源排查,加快区域截污纳管进度,从源头上治理并杜绝污水直排河道。2.加大河道清淤整治力度,并对支沟、地下涵等进行清理。3.加强日常巡查维护,巩固萧黄沟整治成效。4.完成马井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目标任务。

四、目标任务

1.完成区域截污纳管工作,解决萧黄路两侧生活污水直排河道问题。2.完成受污染水体清淤整治。3.完成马井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目标,显著提高污水收集率。

五、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经现场核实,马井镇实施了萧黄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对污染水体进行清淤治理,萧黄路两侧污水排口已截污纳管,经监测,水质为Ⅳ类。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1月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宿州市生态环境局〕:0557-3918176

电子邮箱〔宿州市生态环境局〕:SZSLB2018@163.com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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