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2年安徽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38)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泗县鑫汇屠宰厂未按环评要求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部分屠宰废水通过管道直排场区南侧空地,粪便、污泥等固体废物随意露天堆放。
二、整改实施主体
泗县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2.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维护,并保持正常运行。
3.对粪便、污泥等固体废物规范处置。
4.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四、目标任务
1.污染物治理设施规范运行。
2.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五、完成时限
2023年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该屠宰厂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按照技改项目环评要求建设完成,已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监测废气。
2.该屠宰厂西南角集污池已完成升级改造,充分收集污水,避免污水直排。定期清理屠宰区下水道,新建污水引水渠,将屠宰区污水直接引流至污水处理站。
3.该屠宰厂委托泗县飞扬肥业有限责任公司规范处置屠宰过程中产生的粪便及固废,委托泗县雷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规范处置污泥、污水、废渣和生活垃圾。固废分类处置并及时清运,避免露天堆放产生异味。
4.泗县生态环境分局已对该厂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查处,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宿环泗罚字〔2022〕8号),该案件已结案。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宿州市生态环境局):0557-3912159
电子邮箱(宿州市生态环境局):861044956@qq.com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