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章来源: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08-28 14:41 责任编辑:大数据中心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3年3月份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排查交办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埇桥区奎宋沟时村镇双桥村段河道及堤坡范围内存在大量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河道水体受到污染。

二、整改实施主体

埇桥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奎宋沟时村镇双桥村段河道内存在的垃圾及时清理,并告知到户严禁乱扔垃圾。

四、目标任务

奎宋沟时村镇双桥村段河道内存在的垃圾及时清理完毕,河道及堤坡干净。

五、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31日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河道及堤坡范围内生活垃圾已清理干净。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7-3960682

电子邮箱:361992120@qq.com

2023年8月28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3年3月份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排查交办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埇桥区县医院综合楼项目工地大量建筑材料未覆盖,存在露天搅拌行为。

二、整改实施主体

埇桥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对建筑材料进行覆盖。2.搭棚密封进行搅拌或将搅拌设备迁移至室内密闭空间进行搅拌。

四、  目标任务

1.完成建筑材料的完全覆盖。2.完成搅拌设备的密闭棚的搭建或者迁移至室内密闭空间。

五、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31日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工程已竣工,建筑周转材料及设备已经离场。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7-3960682

电子邮箱:361992120@qq.com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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