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3年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排查问题的交办问题“砀山县朱楼镇邵庄G237陈寨水厂东彭楼沟河面有漂浮物、河边堆放生活垃圾”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砀山县朱楼镇邵庄G237陈寨水厂东彭楼沟河面有漂浮物、河边堆放生活垃圾。
二、整改实施主体
砀山县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制定工作方案,组织人员对河内漂浮物及周边生活垃圾规范清理、清运、处置;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巡查力度,提高居民环保意识。
四、目标任务
组织朱楼镇人民政府、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对交办问题开展现场核查工作,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落实整改措施。
五、完成时限
2023年10月31日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现场检查发现:1、彭楼沟水面漂浮物打捞完成;2、河边堆放生活垃圾清理完成;3、无明显污染源进入;4、水体无水质发黑迹象、无明显刺激性气味、肉眼判别不属于黑臭水体。综上,朱楼镇邵庄G237陈寨水厂东彭楼沟可消除水环境风险影响,整改完成。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3915994
电子邮箱:thjbhzhxzzfzd005@163.com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