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2年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8和序号37)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1.埇桥区栏杆镇富诚家庭养殖农场内,养殖粪污处理设施沦为摆设,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场外沟渠。
2.埇桥区栏杆镇新庄村郭良峰家庭养殖农场及周边多家养殖场,大量禽粪积存在坑塘内,恶臭难耐、蚊蝇滋生。
二、整改实施主体
埇桥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1.加强监管,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2.规范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实施粪污资源化利用。
3.清理露天堆放的养殖粪污。
4.对污染坑塘进行清理整治。
四、目标任务
1.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
2.治污设施正常运行。
3.污染沟渠清理完成。
五、完成时限
2023年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经现场核查,埇桥区栏杆镇富诚家庭养殖农场粪污处理设施已正常运行,能够实现雨污分流,粪污规范收集,场外被养殖废水直排的沟渠已全部清理并完成清淤,周边环境保持良好。
2.经现场核查,埇桥区栏杆镇新庄村郭良峰家庭养殖农场及周边多家养殖场(2家养鸡场、1家养鸭场)积存在坑塘内的粪污已全部清理并完成清淤,粪污处理设施已修缮且正常运行,现场无明显异味,周边环境保持良好。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宿州市农业农村局0557—3921730
电子邮箱:宿州市农业农村局sznwyyz@126.com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