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文章来源:宿州市生态环境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06-15 16:18 责任编辑:大数据中心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2年市级排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砀山薛楼工业园水岸春城污水直排至汤沟”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砀山薛楼工业园水岸春城污水直排至汤沟。

二、整改实施主体

砀山县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一)现场排查该小区污水直排现象。

(二)查找污水直排源头,并对泄露的污水管网进行维修。

(三)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四)开展园区环保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环境保护意识。

四、目标任务

(一)实施污水分流,杜绝出现居民生活污水直排的问题。

(二)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环境保护意识。

五、完成时限

2023年6月30日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经现场核实,已对排入汤沟内的管道进行封堵,问题点位已经落实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宿州市生态环境局〕:0557-3918176

电子邮箱〔宿州市生态环境局〕:SZSLB2018@163.com

2023年6月15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2年市级排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砀山县光明食品有限公司附近沟内水体发黑发臭”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砀山县光明食品有限公司附近沟内水体发黑发臭。

二、整改实施主体

砀山县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对光明食品有限公司附近沟内的水进行抽取,并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加大环保工作宣传力度,避免再次污染。

四、目标任务

沟河水质达标无污染。

五、完成时限

2023年6月30日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经现场核实,光明食品有限公司附近沟内黑臭水体已清理完毕。下一步属地政府需重点关注汛期渠内水量和水质情况。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向〔市直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宿州市生态环境局〕:0557-3918176

电子邮箱〔宿州市生态环境局〕:SZSLB2018@163.com

2023年6月15日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宿州市2023年3月自主排查突出生态环境27号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宿州大道与含山路交叉口泰盛纸业东侧存在违法筛沙厂,该厂无任何手续及环保设施,现场扬尘严重。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宿马园区工委、管委会

三、重点措施

采取“两断三清”措施,及时清理。

四、目标任务

达到“两断三清”。

五、完成时限

2023年9月30日

六、整改完成情况

该筛沙厂已取缔,设备、黄沙已清理出场。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 0557-3903010

电子邮箱: 52399930@qq.com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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