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2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的大气污染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宿马园区“振峰药业”厂区散发恶臭气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宿马现代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三、重点措施
1.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宿马园区分局已安排专人驻厂指导企业整改,督促企业按照环评要求配套建设相关的废气处理设施。
2.企业加大环保投资力度,肠衣车间恶臭气体治理措施采用“集气罩+益生菌喷淋除气塔+15m排气筒”,肝素钠车间恶臭气体治理措施采用“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益生菌喷淋除气塔+15m排气筒”。同时,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厂区恶臭气体进行连续监测。"
四、目标任务
厂区恶臭气味得到有效改善,杜绝造成环境污染现象。
五、完成时限
2023年6月30日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经排查,恶臭来源实为振峰药业北侧的宿州凯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宿马管理中心约谈该企业,提出整改措施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企业按照要求整改完毕,新增两套废气冷凝处理设施。肠衣车间、装卸区恶臭气体、肝素钠车间恶臭气体、洗脱回收工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益生菌喷淋塔”处理后由一个排放口排放,污水站废气经冷凝后通过“益生菌喷淋塔”处理后排放。2023年6月6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通过。现场核查时,企业生产正常,治污设施运行正常。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向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0557-3918033
电子邮箱:szdaqiban@163.com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