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三化”举措确保政务公开阳光行权

文章来源:宿州市政府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05-12 17:03 责任编辑:四送一服

生态环境分局通过建立完善高效办事、首办负责、岗位责任、服务承诺等四项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平公正兑现服务群众的承诺,确保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高效运行。

一是完善制度,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建立和完善高效办事机制,首办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工作制度。对照上级环保政务公开目录规范,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事项、公开格式、公开时限、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将环保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流程、标准和时限,确保环保政务公开内容准确、及时、有效。

二是提质增效,推进政务公开“常态化”。建立和完善限时办结制,在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的环保有关事项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设定时限办结。加强环保政务公开培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提升环保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政策参与制定者的作用,做好本级各类政策文件的解读工作。主动及时公开行政处罚及行政许可信息、政策法规等内容,有力推进环保政务公开常态化。

三是监督检查,推进政务公开“经常化”。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结合,确保环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落实;同时根据县政务公开办反馈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全力抓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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