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举报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
(第十九批 2021年4月26日)

文章来源:宿州市协调联络组浏览量:发表时间:2021-05-02 10:15 责任编辑:大数据中心


序号

举报县区

举报内容

污染

类型

是否

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3

萧县

宿州市萧县圣泉乡红柳树村,王钢强养猪厂,废水污染红柳树村四、五、六生产队中间的河流,导致水体黑臭。

属实

经查,红柳树村村民王某,在自家院内养殖生猪99头,现有一沼气池用于储存粪水,养猪场内有明显异味,现场未发现污水外排。通过走访了解,2020年夏,因连续降雨致使养猪场被雨水浸泡,导致粪水外溢流入北侧水坑,对周围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信访反映的情况属实。

1.萧县农业农村局、圣泉镇政府通过宣传环保政策,王某也认识到自己的养殖行为对周围群众生活造成了影响,自愿出售存栏生猪后进行彻底整改。已出售生猪67头,剩余32头母幼猪正在进行处理。2.县农业农村局、圣泉镇、红柳树村正在组织人员对养猪场内卫生及周围环境(北侧水坑)进行治理,并指导王某完善治污设施、规范养殖。

16

泗县

宿州市泗县黑塔镇周黄村,村民杨某礼、杨某修等人自2012年起,在黑塔镇蒋杨村马鞍山北侧及周黄村环山公路南侧的农田里大肆取土贩卖,毁坏30余亩基本农田,毁坏深度约10米,导致农田无法耕种,并盗采黏土资源约合198000立方米。

其他污染

部分属实

经调查,该信访件部分属实,反映问题发生在2015年之前。201512月,县国土局接群众举报杨智修、杨礼修在黑塔镇周黄村马鞍山北侧和环山路南侧非法取土,造成耕地被破坏,经国土局监察大队调查,杨智修、杨礼修取土情况部分属实,20151214日,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对杨智修在基本农田上非法取土的行为进行了处罚,罚款额为17016元整。201653日,县国土局文件证实:杨礼修、杨智修取土地块是基本农田和工矿用地,他们为了便于耕种,对平整出来的土卖给别人垫宅基,取土总面积为11.41亩,其中杨智修取土的面积为4.25亩(基本农田),杨礼修取土的面积为7.16亩,(3.86亩为基本农田,3.29亩为工矿用地)。原宿州市国土局组织专家到现场对该取土地块破坏程度进行鉴定,马鞍山北侧取土区的一宗地当时种麦子,长势良好,环山路南侧的两宗地全部铺设光伏,市国土局不予鉴定。20198月,该问题又被举报到市扫黑办,201999日,县国土局进行了现场核实,马鞍山北侧杨礼修一块地已栽种石榴树,环山路南侧两块地已铺设光伏。经调查核实,自杨智修、杨礼修与201512月受到县国土局行政处罚后,至今无非法取土贩卖行为。

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27

埇桥区

宿州市埇桥区开发区,新贵族家具,未履行环保手续,夜间从事非密闭喷漆作业,废气异味扰民,废油漆桶随意处置。

大气

部分属实

安徽新贵族家具有限公司年产24000套家具制品项目2020114日已办理环评手续,企业现正对设备进行调试中,尚未组织进行环保验收。调试期间喷漆作业在喷漆房内进行,喷漆房外未发现喷漆痕迹。喷漆产生的废气通过UV光氧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该企业废油漆桶放置于危废仓库内,但堆放混乱且地面未按要求做防渗处理。

埇桥区生态环境部门对企业责令整改,并强化日常监管。

28

埇桥区

宿州市埇桥区宿怀路与纺织路交叉口,四季人家饭店,油烟、噪音扰民,饭店门口有人随意小便。

大气,噪音

部分属实

经核查四季人家饭店经营中灶头的油烟未经处理直接外排,造成油烟扰民;偶发随意小便行为属实。

一是责令饭店经营者按照环保要求增装油烟净化器;二是街道环保、城管中队加大巡查、宣传力度,杜绝偶发小便行为;三是联系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噪音、油烟进行检测。目前,风机、净化器及管道正在施工中。同时,根据检测结果,采取针对性管理措施。

29

埇桥区

宿州市高新区邵杨村小余组,拆迁队在该村开挖石头,无任何防护措施,噪音、粉尘严重影响周边小区居民。

噪音,大气

属实

经查,该拆迁工地由安徽博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现场核查时,挖机正在施工作业,因下雨雾炮未开启,部分拆迁垃圾未覆盖。投诉反映的开挖石头为拆迁公司清理房屋地基里的石头,拆迁过程中对周边居民有一定的噪声影响。

高新区汴北行管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约谈施工单位2人。加强监管,监督拆迁公司作业时必须严格落实《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落实拆迁扬尘防控措施,同时禁止午间和晚间施工,避免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经督办整改,施工单位对现场的拆迁建筑垃圾进行全覆盖,清洗道路积尘,防止扬尘污染。

60

砀山县

宿州市砀山县程庄镇周集村,田邦集团强行铲除农民400多亩小麦并占用400多亩耕地,用于建设养猪厂。要求恢复原状,养猪厂搬迁。

其他污染

部分属实

经查,投诉件反映的田邦集团为砀山县花园现代化生猪养殖产业化项目,坐落于砀山县程庄镇周集村花园自然村东南,该项目是砀山县政府20205月与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招商引资项目,同年6月在县发改委备案,备案用地面积379亩。2020927日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宿环建函〔202087)号。厂区建设面积约290亩,土地性质属于一般农用地,符合用地规划。并于202133日得到程庄镇人民政府关于设施农用地的批复,(程设农备[2021]1号),批准用地面积21.0278公顷(315.417亩),经对照《砀山县土地利用现状图》《程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图》,该地块地类为果园地和耕地,不压占基本农田。该地块涉及周集行政村(86251.63亩)和王明集行政村孙楼自然村(2237.84亩)。周集行政村86户中含有花园自然村76232.12亩,周集自然村三组1019.51亩。项目建设区不含有林地,仅有2.92亩风景树苗和5亩梨树苗。项目土地租赁期限共计20年,自202061日起,至2040531日止。经调查实际已租用289.47亩,现该项目未动工建设,还未在农业主管部门办备案手续。

根据皖自然资规〔20203号文件要求,宿州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已向村委会提出用地申请,村委会多次在村部和花园自然村召开村民代表座谈会,并带领村民代表到淮北汉世伟养殖项目参观考察,前期,对一些有疑虑的户,镇村干部逐户多次到家做细致思想解释工作,目前,涉及到的108户群众均已同意和支持项目建设。该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编制复垦方案。

106

埇桥区

宿州市埇桥区宿州第一造纸厂,无相关环保手续及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及生产工艺落后,污泥遍地,异味刺鼻,污水直排水沟。

部分属实

宿州市第一造纸厂卫生纸及特种生活用纸技改项目已办理环评手续,并建有污水处理设施。目前,生产中产生污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经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计划排入汴北污水处理厂,接入汴北污水厂的污水管网目前正在施工中。厂区部分场地未硬化,运输中有道路扬尘产生,同时,一遇雨水天气,地面泥泞。

埇桥区生态环境部门对企业责令整改,加快接入汴北的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的建设进度。同时,对厂区进一步进行硬化,降低运输中道路扬尘的污染。

116

埇桥区

宿州市埇桥区杨庄乡房上村原雪马造纸厂院内,建有造纸、塑料造粒、板材加工等作坊,未履行环保审批手续,存在废水、废气、噪音污染;房上村周边存在多家散乱污企业。

,大气,噪音

部分属实

经现场核查,杨庄乡房上村原雪马造纸厂院内,无造纸、塑料造粒作坊,有一家板材加工企业宿州市华翰木业有限公司。2019109日完成环评手续办理(埇环建字〔2019112号),20213月通过环保验收。房上村周边有宿州市鹤轩工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黄继雪生物质颗粒制造厂、李刚木材收购厂、众林木业有限公司、福达木业有限公司5家企业。其中:众林木业有限公司、福达木业有限公司2家企业环评手续齐全,并已通过环保竣工验收;黄继雪生物质颗粒制造厂、宿州市鹤轩工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李刚木材收购厂无环评手续。

埇桥区生态环境部门责令宿州市鹤轩工程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黄继雪生物质颗粒制造厂、李刚木材收购厂停产整治。加强监管,取得合法手续前不得生产。

130

灵璧县

宿州市灵璧县韦集镇解放路北侧一座桥,桥西50米处的一家露天出售石墨、黄砂、石子摊位,夜间装卸、白天售卖,噪音、扬尘扰民,压坏附近人行道。

噪音,大气

属实

经现场核查:韦集镇韦集街赵某在自家房前售卖黄沙、石子等建筑材料,现场发现十余吨物料露天堆放,没有采取防尘抑尘措施;旁边有一台地磅,距附近房屋不足五十米。

1.灵璧县韦集镇政府会同县生态分局责令该户立即停止经营,清运物料、拆除地磅;2.426日中午,该处堆放的黄沙、石子等物料已全部清运离场,地磅已拆除并运离现场,现场地面已清扫干净。该问题已立行立改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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