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关于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十八批交办信访件查处情况的公示

文章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宿州市协调联络组浏览量:发表时间:2022-07-05 09:16 责任编辑:大数据中心

安徽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628日(第二十八批)交办我市的10件信访件,截至74日,已办结6件。其中,经查属实的6件,不属实的4件,责令整改5件,约谈2人。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是否属实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LD202200896

埇桥区永安镇山前村沥青站院子后面空地,存在一水洗砂加工厂,预计71日开工,疑似无环保手续。

埇桥区

不属实

经现场核实,沥青站院子后面空地未发现水洗砂厂,后面院内现有2家公司,分别为宿州市兄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和宿州市汇金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宿州市兄弟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稳定土生产设备改造项目以及宿州市汇金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机制砂生产项目已办理环评手续,项目处于基础建设阶段,未生产。                                                                                                        

 

 

 

2

LD202200897

埇桥区东关街道八里社区小刘庄晓波超市对面院子里存在一露天搅拌站,扬尘污染严重,噪音扰民。

埇桥区

大气,噪声

部分属实

埇桥区组织城东街道现场核实,此处不是露天搅拌站,是加工建筑楼房垫钢筋的小型模块厂。

已约谈负责人,责令负责人拆除机器设备,清理模块。

 

 

3

LD202200899

埇桥区北关街道盛世豪都酒店后面冷库压缩机噪音扰民。

埇桥区

噪声

属实

经查,该酒店冷库位于酒店地下室,冷库压缩机放置酒店一楼后面东侧,距离“中华园”小区居民首排住宅楼直线长度约21米,基本和首排楼房第3单元对称(该栋住宅楼共6层、4个单元、住户48家)。针对其噪声扰民问题,2022630日,宿州市埇桥区环境监测站在冷库正常运行时开展噪声检测,测量结果显示,夜间噪声检测值超标,超出标准值2.7dB(A)71日上午,现场检查发现,该酒店冷库压缩机还存在机体安装倾斜、扇叶轴承松动、机箱螺丝缺失等现象。

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北关街道已要求盛世豪都酒店对冷库压缩机进行维修。目前,已完成冷库压缩机的维修,202273日,经宿州市埇桥区环境监测站对冷库压缩机噪音监测,冷库压缩机噪声昼间50.5dB(A)、夜间49.8dB(A),均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22337-2008)表1排放限值中2类区排放限值,昼间、夜间噪声排放均达标。

 

 

4

LX202200130

大店镇高铁底下有个冶铁工厂,产生刺鼻气味。

埇桥区

大气

部分属实

经查,投诉反映的冶炼厂位于大东村306省道南侧(原京沪高铁铁道桥梁制梁场),实际为一处炼铁作坊,无任何手续,现场发现有生产设施设备,但未安装完毕,未发现生产情况,无刺鼻气味。

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大店镇要求该炼铁作坊拆除设备。目前,该炼铁作坊已组织人员正在拆除设备。

 

 

5

LX202200131

宿州市埇桥区港利、萧县城投,投资的二个开采矿,没有经过正常申报审核程序,将年开采能力提升到四百万吨,严重破坏环境,损失国有资产。

埇桥区

生态

不属实

经查,反映埇桥区港利矿山为宿州市埇桥区港利投资集团龙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人为港利投资集团,矿区位于埇桥区解集镇,2015年公开出让,出让收益1.27亿元已缴清。矿山2016年颁发采矿许可证,20198月市政府批准投产,年产200万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2019818-2022818日,2021年企业申请400万吨技改扩建,20211月矿山开发利用方案通过专家审查,20216月完成项目备案,202111月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备案,20222月完成改扩建竣工验收,准备近期报市整顿和规范非煤矿山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申报审核程序合法合规。

 

 

 

5

LX202200131

宿州市埇桥区港利、萧县城投,投资的二个开采矿,没有经过正常申报审核程序,将年开采能力提升到四百万吨,严重破坏环境,损失国有资产。

埇桥区

生态

不属实

经查,反映萧县城投投资的开采矿实为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宿州市银通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萧县义安山西段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该公司于20159月以1.24亿元竞得该矿,原宿州市国土资源局于20164月颁发采矿许可证,许可证号为:C3413002016047130141788,开采方式:露天开采,生产规模:200万吨/年,矿区面积:0.1650平方公里。20213月,宿州市银通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省发改委等14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发改价费〔2020467号)文件精神,根据有关程序办理萧县义安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400万吨/年技改扩建手续。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照相关规定对萧县义安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400万吨/年技改扩建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于202112月向宿州市银通资产经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印发了《关于萧县义安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400万吨/年技改扩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审查意见的函》(宿自然资规审批〔202179号)予以备案,要求该矿山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切实履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6

LX202200132

埇桥区西二铺乡葛林村“宿州市巨一混凝土公司”,生产废水常年外排,生产固废倾倒在沟里,扬尘污染严重,噪音扰民。

埇桥区

大气,,固废,噪声

部分属实

经现场核查,该企业未发现生产废水外排。车辆行驶造成轻微扬尘,生产和运输过程中有噪音产生。

责令企业要求驾驶人员,在行驶过程中控制车速。严禁进入厂区鸣笛。噪音检测报告结果已出,符合环保要求。

 

 

7

LD202200907

埇桥区曹村镇闵祠村班某在居民区养猪几百头,不符合国家政策,污水横流,气味难闻,多次反映未果。

埇桥区

大气,

部分属实

反映的养殖场为班某养猪场,该猪场位于庄东头,简易棚。已经弃养1年多了,已建有堆粪场、集污池,并配备了吸粪车。现场核查发现圈舍已空置,没有猪,存放了农机机具。猪舍内卫生条件较差。

正在对猪舍内环境卫生进行整改提升。

 

 

8

LD202200909

宿马园区丽光车业生产铝,晚上不定时烧废铝,气味刺鼻,制造铝车间排放污水。

宿马园区

大气,

部分属实

1.宿马园区丽光车业是一家从事电瓶车配件生产的项目,生产工艺含铝锭熔化压铸,生产原料是成品铝锭。项目生产后的废铝均由厂家回收,不存在烧废铝问题;2.项目熔化压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通过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后15m高空排放;3.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至园区污水主管网。

1.宿马园区生态环境分局已约谈企业负责人并要求企业自觉守法,明确专人负责人,加强废气排放管理,确保废气达标排放;2.企业已联系第三方环保公司完善废气处理设施,开展废气排放浓度监测工作。

 

 

9

LD202200913

砀山县唐寨镇潘坝村齐庄楼板厂,庄西、庄北两家厂,占用田地,紧邻村庄,噪音扰民,污染严重,数次被政府取缔,又恢复生产。

砀山县唐寨镇潘坝村齐庄楼板厂

噪声

不属实

经调查核实,唐寨镇潘坝村齐庄楼板厂仅有一家楼板厂,不存在庄西、庄北两家厂,位于唐寨镇潘坝行政村齐庄自然村,占地约2000平方米,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1321MA2N7WP72T,无环保相关手续。唐寨镇政府已于20214月对该厂生产机器设备进行拆除,生产原料进行了清理,已做到两断三清,该楼板厂已被取缔,不存在噪声扰民现象。该问题反映不属实。

该问题举报失实。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已被取缔,未发现噪音污染,后期对企业加强日常监管,严防严控,确保无污染隐患。

 

 

10

WX202200270

砀山县棉花原种厂厂部果园区有一肉鸭养殖大棚,位于禁养区内,臭味难闻苍蝇乱飞,污染环境,多次反映无果。

砀山县棉花原种厂厂部果园区

大气

不属实

经查,1.所反映的“砀山县棉花原种厂厂部果园区有一肉鸭养殖大棚”位于砀山县棉花原种厂厂部东南,占地约75亩,名称为砀山县“七星家庭农场”,为2004年响应国家提倡公司+农户政策,与县农业农村局直管的县飞机农场(棉花原种厂)签订土地租赁协议而建设。此农场具备营业执照、环评登记、动检证明(此农场为张银侠“砀山县霞光鸭业合作社”下属农场),土地性质为林地和果园地,非基本农田,有国土部门提供的证明,所以举报“此养殖场位于禁养区”不属实。
    2.
此养殖场共有养殖棚13个,因受疫情及其它影响,目前有9个为长期闲置的空棚,有4个棚在养。养殖大棚为2018年在县农业农村局和畜牧局共同监管下,按照当时养殖标准整改建设的简易养殖大棚,后期负责人为加强环境管理,又增加了除蚊蝇的纱门及纱网,并及时进行除臭清理。经现场查看,未发现“臭味难闻、苍蝇乱飞,污染环境”现象。
  3.
根据现场与棉花原种厂厂长及养殖场负责人核实,此养殖厂一直按照规定合法养殖,但养殖场紧挨一梨园种植户王某,因王某与养殖场矛盾一直未解决,致使多次投诉。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局、县棉花原种厂、县生态环境分局也多次组织人员针对投诉问题和双方进行沟通,协调解决,并且在20225月初,养殖户法人张某某给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局签订了“养殖保证不会造成环境污染”的承诺书。所以,此次信访举报中的“多次反映无果”问题不属实。

官庄坝镇人民政府已与县农业农村局协调沟通,县农业农村局已责成棉花原种厂厂长对两家矛盾做好调处,同时引导该养殖场进一步规范养殖粪污处理,坚决杜绝环境污染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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