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创业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 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访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光

文章来源:拂晓新闻网浏览量:发表时间:2019-08-21 08:51 责任编辑:信息办

“为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市人社局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创业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主要涉及就业创业培训、鼓励来宿就业和鼓励扶持创业三个方面,六项具体内容。”8月19日上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光在接受专访时告诉记者。

六项政策分别为:免费创业培训,即有创业培训意愿的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均可向所在地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宿州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申请参加创业培训,培训合格后发放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就业技能培训补助,即农业转移人口按照“先交后补”原则参加培训,培训期满合格后,给予培训补贴。零就业家庭农业转移人口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期间,每天给予不超过100元补助。来宿就业补助,即应届高校毕业生及紧缺专业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在我市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每人给予3000元一次性就业补助。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即进城创办各类经济实体或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创业农业转移人口,可向创业所在地申请额度不超过15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政策。企业吸纳就业补助,即自政策实施之日起至2022年底,企业每吸纳20名农业转移人口并交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一次性补助企业5000元。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即进城落户和本市创业的农业转移人口,可以灵活就业人员和城镇个体工商户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为细化政策落实,市人社局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即每项政策从申请对象、补贴条件和标准、办理流程、受理部门等四个部分细化。在受理每项政策的申报材料时,秉着便民、简化原则,能通过系统查询或能通过部门间信息比对的,一律不再要求提供纸质申报材料。

刘光表示,下一步,市人社局将在业务流程上进行优化规范,提升政策执行的便捷性;在业务经办上强化与公安部门等协调配合,切实让好的政策惠及农业转移人口。(记者 朱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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