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砀山酥梨产业发展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近日,在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宿州市砀山酥梨产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得批准,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23条,明确了砀山酥梨产业发展遵循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标准引领、质量优先,品牌赋能、创新驱动的原则,适用范围覆盖宿州市行政区域内酥梨种植管理、流通加工、标准化建设、品牌保护及产业服务等全链条活动。宿州市、砀山县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统筹协调产业发展工作,市场监管、商务、科技等多部门及各镇人民政府各司其职、协同推进。
围绕产业发展核心环节,《条例》作出一系列具体规定。在规划与投入方面,砀山县编制并实施产业发展规划,衔接国土空间、生态环保等相关规划,市、县两级政府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基地打造、科技研发、品牌推广等工作。在标准化生产上,明确要制定全产业链生产规程,通过发放操作明白纸等方式推动规程落地,同时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与优良品种培育,深化产学研合作攻关品质提升关键技术。
在质量安全与品牌建设领域,《条例》要求生产者科学使用农业投入品、建立生产记录,政府部门强化病虫害统防统治与气象灾害防御;推动酥梨分等分级、包装销售,推行优质优价;构建赋码溯源体系,实现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建立品牌培育保护机制,鼓励申请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证明商标及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
为延伸产业链条、促进融合发展,《条例》提出支持研发冷藏保鲜技术,开发酥梨糖、果脯、酒类等精深加工产品,推动加工副产品综合利用;推动电商和冷链物流产业发展,拓宽销售渠道;挖掘酥梨产业文化,举办梨花节、采梨节,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促进文旅融合。
此外,《条例》还明确了培育一体化经营主体,引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建立执法协作机制,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冒用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