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河遗址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房屋开始征收
相比于宿城日新月异的新面貌,位于老城区大运河遗址一带低矮的民房、简陋的公共设施和狭窄的街道显得越来越老旧。近日,埇桥区政府发布公告,决定对大运河遗址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房屋进行征收。
此次房屋征收的范围东至凤凰假日,南至西关大街,西至人民路,北至大运河遗址北侧范围线。安置地点在人民路6号地安置区。被征收居民自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分三个签约时段,截止日期至2021年2月7日。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时间搬迁交房的,按照签约时段的先后享受不同等级的面积、货币优惠和奖励。
大运河遗址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房屋征收实行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的安置补偿方式,被征收人可以根据需要自主选择。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评估价格,结合认定面积给予补偿;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根据认定结果,在安置区内按照“征一安一、互找差价”的原则安置,按市场评估价结算。
另外,与其他征收项目一样,该项目也是依照先签先搬先选房的规则。签订协议后,搬迁完毕且交付旧房的,按照搬迁先后顺序选择安置房。被征收人只能选择与可予补偿面积就近的安置房,选择安置房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可予补偿面积的10%;实际选择安置建筑面积大于应安置建筑面积且差额在10平方米以内的,住宅按照安置房屋市场评估价的八折结算差价;差额在1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照安置房屋市场评估价结算差价。选择小于应安置建筑面积部分,按照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进行货币补偿。选择安置房在2套(含2套)以上的,按照高低层相互搭配的原则选择。(记者 徐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