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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当前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2022年 第18号)

文章来源: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浏览量:发表时间:2022-08-16 08:43 责任编辑:大数据中心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市疫情防控面临人员外出休假旅游返回、学校开学在即、外防输入压力加大等多重风险挑战。为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就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合理安排出行活动。近期全国疫情呈多点散发、局部暴发态势,传播扩散风险较高。广大市民朋友要随时关注目的地疫情防控动态和风险提示,减少跨省流动,非必要不前往疫情发生地区出差、旅游、探亲等。出行及返程途中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妥善保存好行程记录,如飞机航次、火车(高铁)班次时间和具体的座位号,用餐饭店或住宿宾馆名称、地址等信息。

二、提高主动报备意识。近7日内有疫情发生地和省外旅居史的,返市前或在落地后第一时间通过安康码APP-返宿登记或电话向目的地社区(小区)、村、单位、宾馆报备,不得瞒报、谎报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主动配合落实防疫措施,共同把疫情输入风险降到最低。如近7日内有海南、新疆、西藏等涉疫地区旅居史,已返回且尚未报备的,需尽快完成报备并配合属地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凡不主动报备或故意隐瞒个人旅居史,导致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强化聚集性活动管理。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培训、展销等聚集性活动数量和规模。超过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主办方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按属地管理原则,提前7天向属地村(社区)及县(区)防疫指挥部报备。承接此类活动的宾馆(酒店)须同时报备,防疫部门将及时提供免费核酸检测等防疫指导服务。参加聚集活动的市外人员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配合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未报备或未经批准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主办方、承办方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做好开学前防控准备。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及各类学校教职工近期非必要不离宿,已在市外的应在开学前14天返宿,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及时报送个人“两码”及健康信息,确保秋季开学安全正常。

五、抓实重点人员管理。坚持分类管理,着力发挥交通防疫查验点第一道关口作用,落实落细入口检、重点检、跟踪检,确保重点人员“应检尽检”。对相关重点人群,根据形势变化适时加密核酸检测频次。

六、加强重点场所防控。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原则,全市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住宅小区、景点景区、宾馆酒店、公共交通工具等,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全面使用“场所码”,安排专人负责查验,严格落实“一扫三查”(查安康码、行程码、核酸证明)和戴口罩、场所消毒等防控措施,切实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杜绝以亮码代替扫码。相关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常态化巡查。对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不严,导致风险人员进入、引发聚集性疫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场所经营管理等相关人员责任。


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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