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埇桥区关于调整完善当前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文章来源:埇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浏览量:发表时间:2022-08-06 16:16 责任编辑:大数据中心

关于调整完善当前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自2022年8月3日起,埇桥区全域转为低风险区,低风险不代表无风险,仍要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措施,坚决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现对当前防控措施做适当调整,具体通告如下:
一、严格履行“四方责任”,各镇(街道)要落实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各市场经营主体要落实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要自觉履行防控义务。
二、区内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各类培训机构、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歌厅、KTV、网吧、酒吧、健身房等重点公共场所,自8月6日起,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有序恢复经营。经营期间严格执行“一扫三查”即:扫场所码,查健康码、行程码、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控措施,确保做到逢进必扫、扫码必验、验码必严。
三、大型线下会议和培训等公众聚集性活动,在落实举办单位主体责任并经严格评估报批后可有序恢复。提倡线上举办各类会议、培训、招商、招聘等聚集性活动,对线下举办的活动要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原则,落实落细防疫措施,合理控制活动规模,有效减少人员聚集。积极倡导红事白事简办,并报社区(村)备案。
四、餐饮经营单位具备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的,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可以开放堂食服务,要控制人流密度,就餐时使用公勺公筷,合理保持就餐间距,倡导使用无接触支付。
五、全区零售药店可上架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和抗生素等药品,居民购买时需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
六、各类诊所、门诊部恢复诊疗服务。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不得接诊发热、干咳、流涕、咽痛、腹泻、乏力等相关症状患者;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哨点”作用,对可疑患者,迅速转运至指定发热门诊就诊,全程严格执行闭环管理措施。
七、加强返回人员报备,近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和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埇人员,以及与病例轨迹重合的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配合落实防控措施。
八、全面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广大市民群众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规定,主动接种疫苗加强针,在人员聚集的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到不聚集、不扎堆。坚持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等良好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九、积极配合核酸检测。目前,埇桥区正在实行三天一轮核酸检测,对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不提供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个人安康码将赋弹窗提醒,限制出行。
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的场所,严格追究责任,落实停业整顿等处罚措施,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疫情传播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埇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2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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