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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文章来源: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2-04-25 11:05 责任编辑:大数据中心

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广告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2021年荣获国家二级广告企业资质的宿州市虹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灵璧县蓝剑广告装饰有限公司,市政府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荣获国家三级广告企业资质的宿州市新创意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市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特此公告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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