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期间,宿州以下区域禁飞!
关于加强“中煤三建杯”
宿州市2026年“迎新春”健康跑活动期间
“低慢小”航空器管理的提示
为维护2026年“迎新春”健康跑活动期间的公共安全,需对我市部分区域加强空域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此次活动起点、终点、道路沿线(详见路线图)及周边500米距离区域范围内属于管制空域,禁止民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施放、飞行,在2025年12月28日7时至12时活动期间,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加强对该管制空域“低慢小”航空器的管制力度。

二、本提示适用于对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模型航空器(包括航空模型和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的管理。
三、因执行应急救援、新闻宣传等任务确需进行飞行活动的,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向空管部门申请批准,获批后及时向组委会进行报备,做好实名登记,在公安机关的监管下严格实施飞行活动。
四、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杜绝违规飞行。对违规飞行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宿州市公安局
2025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