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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动消费 乐享宿州 暖冬嗨购”

今日起新一轮消费季活动火热来袭

文章来源:拂晓新闻网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12-10 10:55 责任编辑:大数据中心

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为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激发消费潜能,经市政府同意,12月10日起,开展全市“徽动消费 乐享宿州 暖冬嗨购”消费季活动。

此次消费季活动时间为12月10日10点至12月31日23点59分,面向全市个人消费者,投放汽车券400万元、普惠券200万元(不含黄金珠宝类)。消费券由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销售门店刷银联卡或通过银联“云闪付App”扫码立减的方式领取。

汽车消费券。个人消费者在活动车企购买非营运性质国六标准以上乘用新车或新能源乘用车,并在宿州市办理新车注册上牌手续享受立减补贴(无需领券)。按新车《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价格(不含税价)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购车5万元(含)-10万元立享补贴2000元;10万元(含)-20万元立享补贴4000元;20万元(含)以上立享补贴6000元。购买新能源汽车、农村户籍居民购车,补贴标准分别提高1000元。汽车消费券与国家汽车以旧换新(报废更新、置换更新)政策不同时享用。商家需收集消费者相关购买材料,同时在活动期间每天报送参与活动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普惠类消费券。计划发券3.8万张,其中20元1.2万张、40元1万张、70元8000张、100元8000张,根据核销进度情况适时调整,同一张卡在活动期间最多可享受三次补贴。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百货、餐饮、住宿、成品油、名特优及老字号企业消费,按照单笔订单消费金额,单笔满100元立减20元,单笔满200元立减40元,单笔满350元立减70元,单笔满500元立减100元。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活动期间,消费券名额有限、先领先得、抢完为止。消费券不可拆分、转让、售卖、找零、提现,不得为他人付款,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消费券核销后发生退货退款的,已核销的消费券须退回券池。本次活动同一笔交易与县区园区消费券活动不同时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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