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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民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最高可获2万元奖励

文章来源:拂晓新闻网浏览量:发表时间:2022-08-19 11:04 责任编辑:大数据中心

8月16日,市公安局发布《宿州市公安局关于对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予以奖励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行动,全面收缴流散社会的各类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弩等物品,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该《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通告》明确,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炸药1000克或者黑火药、烟火剂3000克,雷管30枚,导火索、导爆索、导爆管30米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奖励;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军用枪1支,民用枪或者火药枪、仿制枪、自制枪、改制枪2支,仿真枪10支或者军用子弹10发、民用子弹100发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奖励;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破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等涉爆涉枪案件,并循线追踪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窝点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奖励;根据举报线索,查禁、取缔非法制贩管制刀具、弩等管制物品和仿真枪窝点,查获管制刀具50把,弩10支以上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至1万元奖励;根据举报线索,收缴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元至1万元奖励;根据举报,查处通过网络、寄递贩卖枪支、危爆物品行政案件以上的,视情奖励500元至1万元。

《通告》还明确,凡在本通告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前,投案自首或主动交出上述非法物品,构成犯罪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逾期不投案自首或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从严惩处。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予以严厉查处,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通告》公布了举报渠道。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宿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邮政编码:234000;举报电话:110;举报电子邮箱:243731403@qq.com。(实习生 曹雨婷 记者 刘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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