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离(返)宿,需报备!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党政机关干部职工外出(返回)报备等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市管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及驻宿各单位:
近期,全国和我省多地发生以奥密克戎病毒株为主的聚集性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疫情防控任务十分繁重。为抓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党政机关干部职工带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离宿报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非必要不离宿,不去省内外有疫情地区,因工作需要和特殊原因确需离宿,须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批准。去有疫情地区的,同时还要向属地社区报备。
二、加强回宿管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从有疫情地区回宿,须执行“来前报备、落地即检、健康管理”,回宿前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等报备,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回,抵宿后立即进行核酸检测,并根据旅居史严格落实“三天两检”、“3+11”或“7+7”等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三、加强活动和外来人员报备管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原则不举办大型会议、会展、推介等各类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根据“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做好防疫预案,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原则上不邀请7天内有疫情地区的人员来宿参与活动、洽谈项目、交流工作等。赴有疫情地区的团队交流、培训等活动一律暂停,必要性的支援任务,出发和返回前要提前向主管部门和县区指挥部报备告知,否则将严肃追责。
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带头落实“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的要求,不得组织、参与任何聚集聚餐、聚会活动。在公共场所带头落实“戴口罩、测温、扫两码、一米线”等防控措施。
五、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如有违反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造成影响的将严格依法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