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出台通知规范现房销售
市民购房将逐步实现“所见即所得”
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结合全国政策导向和宿州市场实际,我市出台《关于规范商品房现房销售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保障购房人权益,推动房地产市场从“期房主导”向“现房为主”平稳转型。
《通知》明确,商品房现房销售需要满足4项硬性要求:已通过竣工验收,并取得房屋测绘报告(实测);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拆迁安置已经落实;物业管理方案已落实。对于购房群众而言,现房销售品质实景可见,实现“所见即所得”,避免因图纸与实景不符产生纠纷;无烂尾风险,签订合同后可及时办理产权登记,权益保障更直接;入住效率高,省去漫长等待周期,降低资金与租房成本;可叠加购房补贴政策,购房性价比更高。对于房企来说,现房销售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检验企业实力和信誉的试金石。企业应围绕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好房子”,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完善配套设施,以优质现房产品赢得市场认可。
《通知》强化政策支持与自主定价权保障。引导鼓励现房销售,而非“一刀切”强制要求。新出让土地项目的房企,可结合自身资金实力、开发周期等实际,自主选择期房预售或现房销售模式。对于选择期房预售的项目,我市将严格执行预售资金监管细则,通过常态化检查、动态化考评,保障资金专款专用,推动项目顺利交付;对于主动选择现房销售的项目,我市将推出系列针对性支持举措,在项目审批、竣工验收、产权办理等环节开通绿色通道,压缩办理时限。支持现房销售项目优先纳入房地产“白名单”,推动银行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优化资金拨付流程,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同时,《通知》还支持现房销售企业自主定价。房企可根据项目建设成本、市场供需情况、房屋品质等因素,合理确定销售价格,价格依程序备案后须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公示。市房管中心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价格监测,严厉打击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保障市场价格秩序稳定,让企业在合规经营前提下获得合理利润。 (记者 韩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