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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探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新路径

文章来源:拂晓新闻网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06-30 15:33 责任编辑:大数据中心

日前,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相关情况。全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遵循“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准则,持续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积极探索救助新路径。据统计,2024年度我市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741人次,其中站内救助673人次,站外临时救助68人次,累计使用资金约286.87万元。截至今年5月底,我市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310人次,其中站内救助286人次,站外临时救助24人次,累计使用资金约80.88万元。

聚焦街面巡查,织密兜底保障网络。2024年,市民政部门持续协调公安、城管等部门,大力开展主动救助,特别是市级和各县区救助站依托“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等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救助工作。在低温、冰雪等恶劣天气时段,加大对废弃拆迁房屋、施工工地、桥梁、涵洞、车站、城乡接合部等区域的巡查力度,拓展巡查范围,加大巡查频次,实现街面巡查全天候、广覆盖。站内救助热线24小时畅通,做到时间不空档、工作不断层,救助无死角、无盲点。及时发现和救助流浪乞讨等临时遇困人员,对愿意进入救助管理站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带回站内办理入站登记,提供无偿救助,对不愿进入救助管理站的人员发放防暑、御寒物品、食物、药品等。在全市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中,我市设立临时救助点104个,累计摸排街面流浪乞讨232人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02人次,协助返乡157人次,帮助寻亲12人,落户安置1人,发放临时救助物品等289件。

狠抓站外监管,确保救助服务闭环。全市救助站本着“先救治、后救助”原则,与辖区内医院签订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协议,在救助过程中开辟医疗救助“绿色通道”,将经甄别确认的急重病患者或疑似精神障碍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送医救治。落实回访制度,按照救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受助人员进行定期回访,将回访内容及时录入全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全市各级救助站定期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智力残疾人员、受助返乡流浪乞讨人员及其家庭开展摸底排查,健全完善“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并加强与公安、卫生、城管等部门协同配合,分类做好救助管理服务工作。

构建全链救助,多管齐下兜牢底线。从寻亲、安置再到源头治理,形成“发现—救助—安置—预防”的全流程闭环。大力开展救助寻亲服务,2024年全市持续开展“大爱寻亲,温暖回家”主题专项寻亲行动,充分利用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开展业务工作,推进“互联网+救助寻亲”模式,多渠道、全方位拓展流浪乞讨人员寻亲服务工作,积极帮助受助人员寻亲返家。巩固与周边县市的站际合作,加强与我市蓝天救援队、雄鹰救援队等社会公益组织联系,为寻亲服务开辟渠道。会同公安部门通过人像识别、DNA比对等方式查询甄别滞留人员身份信息。集中开展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行动。市公安部门与民政部门通过《拂晓报》等媒体渠道积极开展身份查询和寻亲服务,对于通过查询和寻亲服务后仍无法查明其亲属、所在单位、户籍地、居住地的,由县(民)政局按照有关规定向县(区)公安局申请为其办理户口登记。积极推进源头有效治理。落实源头治理措施和强化回归稳固机制,帮助返乡的受助人员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政策上给予及时帮扶照顾,避免其再次外出流浪。建立返乡人员信息台账,对有监护人履行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流浪乞讨人员,督促其近亲属加强监管,防止再次流浪。对生活及基本医疗困难的流浪乞讨人员,将其信息通报乡镇民政所予以重点关注,强化源头预防。

筑牢安全防线,提升站内管理质效。入站安全检查。严格按照规定,受助人员进入生活照料区前,先进行安检,防止其将危险物品带入生活照料区;进入生活照料区后,工作人员带领其熟悉居住环境,告知每日生活制度,发放生活用品、衣物、食品等。居住环境清洁。严格实行分区分类管理,工作人员对受助人员生活照料区开展全面消毒、清扫、换洗、晾晒等工作,保证生活照料区整洁、干净、无异味。同时,仔细查看每一位受助人员的身体状况,为他们测量体温、血压,确保他们的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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