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宿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完成过半
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今年1-4月,全市428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完成218个、完成率50.9%。其中,砀山县102个任务完成81个,完成率79.4%;萧县126个任务完成95个,完成率75.4%;灵璧县73个任务完成36个,完成率49.3%;泗县29个任务完成6个,完成率20.7%;埇桥区98个任务均在建。
为持续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我市印发《宿州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按照“查污溯源、一水一策、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治理思路,统筹内源与外源、岸线与水体治理,加强生态修复,强化控源截污,增强水体自净能力,进一步改善水体水质。同时,强化管用结合、长治长效,建立完善农村水体及治理设施日常巡查管护制度,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用”相结合,以用促治、以用促管,有机衔接常态管理与有效利用,实现长治久清。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强化工作调度,加大对已完成治理水体的现场抽查力度,严格对照验收评估细则,对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针对尚未完成治理的水体,组织专业力量开展实地指导,立足各地实际,优先采取资源化利用方式治理生活污水,确保年度治理任务按时高质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