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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落细“双通道”管理机制

宿州市保障国谈药品“买得到、用得上、可报销”

文章来源:拂晓新闻网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12-07 12:18 责任编辑:大数据中心

12月5日下午,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市医保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不断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把落实国谈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做好、做实,保障国谈药品“买得到、用得上、可报销”,切实减轻患者负担。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建立健全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用药保障机制,即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国谈药品供应保障范围,并实行与医疗机构统一的支付政策,打通了谈判药落地“最后一公里”。

落实医保政策,全市统一推进。2月27日,市医保局转发《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并于3月1日起执行。完善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严格实行“三定”管理,统一药品目录,明确定点医疗机构,确定责任医师。建立信息流转机制,依托医保信息平台,提供“双通道”药品处方流转及结算服务。优化“双通道”管理医保经办流程,对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品,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施行统一的支付政策。结合“双通道”保障机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医保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亲自抓,成立工作专班。医药服务管理科对县(区)医疗机构谈判药使用情况、谈判药定点药店运营情况进行调研摸底,同时召集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代表进行座谈,听取各方在谈判药落地实施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面建立“双通道”管理机制,完善医保信息系统,确保“双通道”机制落到实处。

扩展服务范围,严格准入标准。以患者需求为导向,梳理原有纳入“双通道”的国谈药品目录,尊重各县(区)探索成果,综合前期已实行“双通道”管理的医保目录内国家谈判及常规药品、患者实际需求及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研究是否继续纳入本统筹地区“双通道”管理范围。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遴选“双通道”零售药店。制定详细评分细则,细化申报条件、遴选标准,将人员配备、制度建设、诚信经营、冷链及信息化水平、服务能力纳入准入标准,由医保牵头,卫健、市场监管、派驻纪检组参与,开展多方面、综合性评估,保证入选的“双通道”零售药店资质合规、管理规范、信誉良好。

明确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将谈判药品“双通道”供应保障情况纳入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范围,明确药品供应主体和责任,督促定点医疗机构按功能定位和临床需求及时配备,定点零售药店按供应能力和协议要求规范配备。依托医保信息平台,将定点医药机构纳入智能监控系统进行实时监控,对于定点零售药店,定期核对进销存数据,一经发现账物不符,立即进行现场检查。(记者 刘春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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