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法律解读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向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管理科科长李奇峰
参会媒体:拂晓报|宿州广播电视台|人民数字|中安在线|宿州发布
发布时间:2025年8月28日
发布地点:宿州市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宿州市政府新闻办
发布摘要: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法律解读相关情况
发布会详情
会场
主持人: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欢迎出席《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法律解读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到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向红先生,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管理科科长李奇峰先生向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关心的问题。首先,请刘局长介绍有关情况。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向红
刘向红: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法律解读新闻发布会,在此,我谨代表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与会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向大家简要通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订背景、主要内容和主要亮点。
一、修订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于1986年,1996年、2009年修改过部分条款。这部法律施行30多年来,对于促进矿业发展,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矿产资源领域出现不少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保障矿产资源安全问题日益凸显,现行矿产资源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实际需要,亟需修改完善。主要体现在一是助力找矿突破行动、加强战略性矿产资源国内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的相关制度亟待健全;二是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管理,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相关制度有待完善;三是生态文明建设对完善矿区生态修复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四是矿产资源储备和应急相关制度需要在法律层面确立。在总结实施经验的基础上对矿产资源法进行修改完善,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新时代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客观要求。
二、主要内容
新《矿产资源法》共八章八十条,在指导思想和制度安排方面体现了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统筹开发与保护的理念、市场配置资源的理念、物权保护和平等保护的理念、谁开采谁修复的理念。此外,新《矿产资源法》坚持问题导向,直面矿政管理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在矿业用地、开采战略性矿产资源征收土地、探采“直通车”、油气探采合一、矿业权收回补偿等方面实现了新突破。
三、主要亮点
(一)强化矿产资源安全保障
新《矿产资源法》将保障国家矿产资源安全作为重中之重,从法律上构建了全面系统的矿产资源安全保障体系,将“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确立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加强基础性地质调查,促进矿产资源国内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建立战略性矿产资源特殊保护制度,强化矿产资源储备和应急,构建产品储备、产能储备和产地储备相结合的战略性矿产资源储备体系;积极开展矿产资源领域国际合作,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
(二)全面推进竞争性方式出让矿业权
矿业权出让是矿业权管理的重要环节。新《矿产资源法》首次将多年来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矿业权的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实现了矿业权配置方式由申请审批到全面竞争性出让为主的根本性转变。新《矿产资源法》明确规定,矿业权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争性方式出让。在全面推进竞争性方式出让矿业权的同时,也授权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对协议出让或者其他方式设立矿业权作出例外规定。
(三)创设矿业权物权登记制度
为了切实保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新《矿产资源法》落实《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首次建立了矿业权物权登记制度,明确矿业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抵押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实现了矿业权登记由“审批登记”到“物权登记”的根本性转变。为了兼顾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行为的行政管制,新《矿产资源法》建立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行为许可制度,明确矿业权人在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作业前,应当分别编制勘查方案、开采方案,报原矿业权出让部门批准取得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四)实行探矿采矿“直通车”制度
为了鼓励勘查,切实保护探矿权人的合法权益,新《矿产资源法》实行探矿采矿“直通车”制度。在法律层面明确了取得采矿权是探矿权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内容之一,探矿权转采矿权,只需具备一个条件,即探矿权人探明了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只要探矿权人探明了储量,就必然能获得采矿权,不再将开采方案的审批作为设立采矿权的前置要件。同时,新《矿产资源法》还创立了新型的探矿权保留制度,探矿权保留期间,探矿权期限中止计算。
(五)特别注重对矿业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保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是优化矿业营商环境、吸引矿业投资、繁荣矿业市场、促进矿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新《矿产资源法》围绕保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这一目的作出了多项制度安排,包括不再对国有、集体和个体矿山企业区别对待,建立矿业权收回补偿制度,对油气矿业权实行探采合一制度和延长探矿权期限等。
(六)构建多元化矿业用地保障机制
新《矿产资源法》坚持问题导向,首次对矿业用地作出专门规定,为破除多年来困扰矿山企业用地难的问题明确法律路径。新《矿产资源法》明确,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当考虑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用地实际需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保障矿业权人依法通过出让、租赁、作价出资等方式使用土地;开采战略性矿产资源确需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露天开采战略性矿产资源占用土地,经科学论证,具备边开采、边复垦条件的,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临时使用土地;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用地期限最长不超过矿业权期限。
(七)建立矿区生态修复制度
新《矿产资源法》首次设立矿区生态修复专章,对矿区生态修复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编制、矿区生态修复费用提取等作出规定,强化采矿权人的矿区生态修复义务,实现了相关制度由零星分散的生态保护规定到集成性生态修复制度的根本性转变。新《矿产资源法》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明确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应当采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工艺、设备、技术;开采矿产资源应当避免、减少对矿区森林、草原、耕地等生态系统的破坏;鼓励、支持绿色勘查,将绿色矿山建设上升为法律规定。
(八)加强矿产资源规划管理
经过多年的探索,矿产资源规划框架不断完善,内容体系逐步丰富,国家、省、市、县四级矿产资源规划体系已全面形成。在总结多年来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新《矿产资源法》首次将矿产资源规划制度上升为法律,明确了矿产资源规划的层级、编制依据、编制机关和审批机关。
(九)明确矿产资源督察的法律地位
新《矿产资源法》首次设立“监督管理”专章,对强化矿产资源监督执法作出多项制度创新,明确了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开展矿产资源督察的法律依据;明确了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实施监督检查的具体措施,赋予矿产资源执法实施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的权力。加大对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未按照规定汇交地质资料、未经批准擅自压覆战略性矿产资源、采矿权人不依法履行矿区生态修复义务等违法行为明确了法律责任。
(十)完善矿产资源压覆管理
新矿产资源法在总结多年来矿产资源压覆管理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在原《矿产资源法》对矿产资源压覆仅作原则性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矿产资源压覆管理相关问题的处理方式。
主持人:下面是答问环节,欢迎各位记者朋友就您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提问,也请记者朋友在提问时先通报所在的新闻单位。
拂晓报记者:请问《矿产资源法》的修改是全面修订还是局部完善?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管理科科长李奇峰
李奇峰:《矿产资源法》制定于1986年,1996年、2009年修改过部分条款。这部法律施行三十多年来,对于促进矿业发展,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实践发展,我国矿产资源领域出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矿产资源法》日益反映出与实际情况和需要不相适应的问题。在总结矿产资源管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国家慎重研究,确定了用修订草案的方式,对《矿产资源法》进行全面修订。
中安在线记者:请问矿业权登记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许可的关系?
李奇峰:考虑到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外部性较强,仅靠矿业权出让合同难以对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管,新《矿产资源法》在矿业权出让登记后、勘查和开采作业前又增加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规定,即采取了“出让合同+物权登记+行为许可”的方式授予矿业权。
新《矿产资源法》首次确立了“权证分离”制度,终结了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一证载两权”的历史;首次以“物权登记”取代了“审批登记”,标志着矿业权登记的性质和内容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首次明确了矿业权登记的法律效力,确立了矿业权登记生效原则;首次提出了矿业权登记类型、矿业权登记簿和矿业权证书,推动将矿业权登记纳入不动产登记制度体系。
宿州市广播电视台记者:请问矿业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李奇峰:新《矿产资源法》规定矿业权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争性方式出让,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可以通过协议出让或者其他方式设立的除外。即:既要坚持市场化配置资源方向不动摇,又要尊重矿业规律,降低探矿权准入门槛,这主要是考虑避免“一刀切”,既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的方向保持一致,又与复杂的实际情况更好地适应,在制度上留有空间,确保有利于调动探矿积极性,保证国家始终掌握主动权,更好地满足保障矿产资源安全的需要。
主持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的提问。谢谢发布人。希望广大媒体朋友积极关注,广泛开展宣传报道。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