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儿童福利保障和困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海宏,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主任马修芳
参会媒体:拂晓报|宿州广播电视台|人民数字|中安在线|宿州发布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3日
发布地点:宿州市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宿州市政府新闻办
发布摘要:介绍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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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宿州市儿童福利保障和困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到宿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海宏女士,请她向大家介绍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还有,宿州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主任马修芳先生。
下面,我们首先请张局长作介绍。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海宏
张海宏: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宿州市民政局向各位及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全市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表示感谢!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特别关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新时代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近年来,我市立足实际、创新实践,着力打造“爱心宿递 助童成长”服务新品牌,全力护航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健康快乐成长。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夯实工作基础,提升服务能力。一是完善关爱服务基础。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6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112个、未成年人保护点1341个,实现儿童关爱服务机构县、乡、村全覆盖。建成一支专兼职结合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队伍,配备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149名、村(居)儿童主任1447名、社会工作志愿者2000余名。二是强化孤困儿童基本保障。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集中供养和社会散居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575元、1155元。今年以来,保障全市孤困儿童3739人,累计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3216.43万元。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项目,对符合条件的71名孤儿、32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分别按照每人每学年1万元、0.6万元标准进行助学资助。为所有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三是加强儿童福利政策宣传。开展“把爱带回家--真情暖童心 相伴护成长”“皖美护童—爱暖童心”主题系列活动,印制发放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关爱政策宣传手册6.8万份,累计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社区)、农村留守儿童微心愿、困境儿童志愿服务等活动160余次,惠及儿童2.6万名。
二、全面摸底排查,精准关爱帮扶。一是组织摸底排查。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对全市孤困儿童、留守儿童开展集中摸底排查,共摸排孤困儿童3739名、留守儿童9663名,逐一完善信息台账,明确帮扶措施。二是定期走访探视。建立定期走访随访制度,儿童主任每月入户走访看望孤困儿童和留守儿童,及时掌握儿童生活、就学、监护等情况。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组织成员单位、党员干部与农村留守儿童进行结对帮扶,确定牵手人825名、牵手儿童1253名,通过“两讲一送”引导儿童父母履行法定监护责任,引导被委托人履行照护职责,促进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三是开展关爱活动。以“情暖新春、共护未来”为主题,动员未保委各单位、社会组织开展关爱服务活动,走访摸排困境儿童16528人,慰问困境儿童2347人次,发放慰问金59.7万元,发放慰问包579个。“六一”前后共开展活动21场次,发放慰问物资、慰问金12.2万元,惠及儿童7600余人,让孩子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四是强化心理健康关爱。立足孤困儿童和留守儿童服务需求,将心理健康关爱纳入困境儿童保障体系,不断在资源整合和联动发展上下功夫。今年,市民政局开展“童梦心翼”项目,为儿童福利机构内孤残儿童开展回应式抚育,促进儿童综合发展;实施“爱心宿递 助童成长”困境儿童关爱保护项目,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情感支持、家庭教育指导和社区融合,开展心理疏导、关系疗愈和家庭融合等关心关爱服务。
三、加强救助保护,提升养育水平。一是扎实开展关爱性救助保护。切实保障流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流浪儿童回校园”等活动,及时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临时食宿、医疗救治、护送返乡等服务,让流浪未成年人及时回归家庭、回归学校。今年以来,全市共救助流浪未成年人19人次。二是强化儿童福利机构规范管理。全面启动“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年”行动,进一步加强儿童福利机构规范管理,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和服务效能提高,更好保障机构内儿童更好成长。三是持续提升机构内儿童养育水平。开展孤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通过社会工作者驻点服务、社会资源整合等方式,实施多元化的康复、教育训练,孤残儿童的康复效果明显,有效提升了孤残儿童生活自理能力。
儿童工作是开辟未来、铸就希望的事业。市民政局将一如既往地落实好民政部门的各项职责,不断创新保护机制,加强交流与合作,当好儿童权益的“守护人”和儿童利益的“代言人”,在新起点上全面推进儿童福利保障和困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持续高质量发展。
最后,衷心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对我市儿童福利保障和困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大家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共同为孩子们的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张局长的介绍。下面进入答问环节,欢迎大家举手提问,并在提问之前先通报所在的新闻单位。
记者:请问孤儿基本生活补贴方式和标准及实施程序是什么?
答: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按月发放。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为1155元,福利机构集中养育孤儿每人每月为1575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上述孤儿保障标准执行。
实施程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或其监护人向儿童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儿童申请基本生活费,由其监护人直接向感染儿童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由县级民政部门核定审批。
记者:请问针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民政部门在助医助学等方面有哪些保障政策?
答:目前,针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除了基本生活保障,在助医助学方面也有相应的保障政策,包括“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等项目。
“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是由中央及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支持,民政部及省民政厅分级组织管理,市、县级民政部门具体实施落实,主要针对本市户籍 0-18 周岁孤儿开展的医疗康复项目。孤儿年满 18 周岁后仍在普通高中、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人员,其医疗康复费用的自付部分(即相关费用总额扣除医保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医疗救助、康复救助、慈善捐助等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享受项目资助。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资助对象为已被认定为孤儿身份,年满18周岁后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和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万元助学金,按月或季度发放到受助孤儿本人的银行卡。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项目资助对象为已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年满18 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经济困难学生,包括普通本科学校、普通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0.6万元助学金,一次性发放到受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本人的银行卡。
主持人:谢谢张局长,谢谢马主任,谢谢各位记者朋友的参与。希望媒体朋友们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大家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