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发布单位:宿州市政府新闻办 发布时间:2024-05-21 22:14
宿州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崔庆民,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冯永斌,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大青

参会媒体:拂晓报|宿州广播电视台|人民数字|中安在线|宿州发布

发布时间:2024年5月21日

发布地点:宿州市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宿州市政府新闻办

发布摘要:介绍《宿州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工作方案》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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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女士们、先生们,记者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出席宿州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新闻发布会。

为顺应消费市场新形势新趋势,根据党中央和省、市委工作部署,市商务局牵头启动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等19部门制定了《宿州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工作方案》。为使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宿州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崔庆民,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冯永斌,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大青,请他们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宿州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崔庆民先生介绍《宿州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工作方案》的具体情况。


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崔庆民

崔庆民:

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非常荣幸向大家介绍《宿州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相关情况。同时,借此机会也向新闻界各位朋友长期以来对宿州市商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商消费发〔2024〕58号)、《安徽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皖商流通〔2024〕47号)等具体要求,市商务局结合我市汽车、家电(家居)、家装厨卫等消费品市场的情况,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宿州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工作方案》,并于近期将正式印发实施。

此次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主要实施“1+2+3+N”行动计划,即:“1”指紧扣 “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一条主线。“2”指立足于两个出发点,一是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促进汽车、家电(家居)、家居家装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二是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在尊重消费者意愿的基础上将高能耗、高排放、使用年限较长的老旧消费品,更换为智能、安全、环保的消费品,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3”指从3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一是落实国家、省汽车报废更新政策。二是安排市级政策鼓励各地实施汽车、家电厨卫等购新置换(延续实施省级、市级消费券政策)。三是整合商家(平台)、厂家和回收企业、金融机构等社会各方资源,叠加优惠让利。“N”指将“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和促消费活动有机结合,整合各方资源,打好“消费券+以旧换新”组合拳,持续激发有潜能的消费,确保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精彩圆满。

《工作方案》提出了2024年-2027年报废汽车回收量、废旧家电(家居)回收量、二手车交易量等目标,并从推动汽车以旧换新、家电以旧换新、家装消费品“焕新”等3个方面提出16条举措,可以概括为主要实施“三大行动”。

第一,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行动。从加大财政支持、联动金融政策、做好标准引领、完善报废体系、促进二手车交易、培育二手车主体等6方面推动汽车换“能”。自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含当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鼓励各县区、园区发放汽车消费券,各地财政对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最高可达销售价格的5%,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可达6%;出售或报废个人现有乘用车,同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标准可达8%。

第二,实施家电以旧换新行动。从突出惠民政策支持、支持家电回收发展、完善家电回收网络、培育家电回收主体、提升家电售后服务、畅通以旧换新链路等6方面推动家电换“智”。支持各县区园区通过发放消费券等方式促进家电以旧换新,财政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补贴标准最高可达销售价格10%。

第三,实施家装消费品“焕新”行动。从加大政策支力度、提升便民服务、培育家居新增长点、优化市场环境等4方面推动家装厨卫“焕新”。支持各县区园区通过发放消费券等方式促进家装厨卫“焕新”,财政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居产品补贴标准可达销售价格10%。

《工作方案》还明确提出从建立工作机制、加强政策支持、强化联动合作、广泛宣传动员、加强督促落实等五个方面形成政策合力,强化资金和要素保障,促进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

为更好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我们配套制定了《宿州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家电(家居)以旧换新参与企业条件及家电(家居)产品种类(参考)》。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加强政策解读、开展系列活动、落实工作责任、营造良好氛围等4方面工作。政策解读方面。发布汽车、家电(家居)以旧换新政策问答和操作指引,联合市县、行业商协会、企业和媒体,共同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高社会对政策的知晓度。开展系列活动方面。组织开展全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启动活动,邀请有关市领导、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市内汽车和家电销售企业、平台、经销商、金融机构等参与,现场共同发布优惠信息。将消费品以旧换新纳入全市“徽动消费 乐享宿州”活动安排,打好“消费券+以旧换新”组合拳,积极营造“去旧更容易、换新更愿意”良好氛围。落实工作责任方面。成立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19部门工作会商机制,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市商务局将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各成员单位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切实抓好文件落实和政策落地,确保各项任务实际见效。同时,指导各县区园区制定辖区具体工作方案,督促及时落地,并跟踪实施成效。营造良好氛围方面。发挥各类媒体平台、行业协会、机构等作用,多层次多渠道加强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宣传解读,倡导绿色、安全消费理念,扩大政策影响力和覆盖面。

各位媒体朋友们,我们将以最精彩的活动、最周到的服务、最良好的形象,全力做好安全保障和服务工作,做好宿州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进一步推动市场消费“热辣滚烫”,促进挖掘消费潜力“跃升释放”。

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崔庆民先生的介绍。接下来,请市商务局的冯永斌先生介绍宿州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和《家电(家居)以旧换新参与企业条件及家电(家居)产品种类(参考)》。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冯永斌

冯永斌:

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好!下面我先介绍《宿州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有关情况。

为更好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加快推动我市汽车以旧换新,促进汽车大宗消费,推动汽车换“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我市全面落实全国统一的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并根据《宿州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工作方案》,制定出台了《宿州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接下来,我着重介绍《细则》的主要内容:

一、补贴时间、范围和标准

(一)补贴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补贴范围。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三)补贴标准。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补贴1万元;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补贴7000元。报废注销1辆旧车限补助其所购买的1辆乘用车新车。

本细则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本细则所称乘用车新车,是指尚未在公安交管部门进行初始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报废旧车同时购买二手车的,不在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支持范围内。

本细则所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

二、补贴申请

(一)申请时间。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1月10日。

(二)申请端口。通过登录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抖音、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以下简称汽车以旧换新平台)提交申请信息。

(三)申请信息。符合申请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如下申请信息(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1.个人消费者本人身份信息;

2.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

3.报废汽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须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企业出具);

4.报废汽车《机动车注销证明》

5.所购乘用车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

6.所购乘用车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7.所购乘用车新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

8.所购乘用车新车的车牌号;

9.个人消费者本人补贴领取银行卡信息(含开户行、卡号、预留手机号码等)。

10.常用联系电话(确保正常接听电话、收发短信);

11.系统或小程序要求提交的其他信息。

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应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其中,旧车报废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载明的交车日期为准,旧车注销日期《机动车注销证明》上载明的注销日期为准,乘用车新车购买日期以汽车销售企业开具的《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载明开票日期为准。

(四)申请受理地。乘用车新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开具地,为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受理地。

三、补贴审核、发放

(一)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同财政、公安、工业和信息化、税务等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进行审核,通过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反馈审核结果。

(二)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符合本细则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将补正信息要求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要求在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原渠道补正有关信息。逾期未申请,或逾期未按要求补正信息的,均不予受理。

(三)对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对象,将在网上审核后由财政部门按程序发放补贴资金。

下一步,我们将发挥各类媒体平台、汽车协会、汽车销售企业等作用,多层次多渠道加强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宣传解读,我局将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做好各项服务,优化申报、审核流程,做好补贴发放工作,更好惠及企业和消费者,积极营造“去旧更容易、换新更愿意”良好氛围。


冯永斌: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先介绍到这里,下面我再介绍下配套出台的《家电(家居)以旧换新参与企业条件及家电(家居)产品种类(参考)》。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家电(家居)以旧换新参与企业条件

各地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确定承接家电(家居)以旧换新活动的销售企业。销售企业应联合家电生产、售后、回收、处理等企业开展家电(家居)以旧换新活动,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销售企业联合相关企业应制定家电(家居)“以旧换新”实施办法,提出配套及整合生产、回收等环节“让利惠民”的具体措施,形成“政府补贴+企业让利+收旧抵扣”等政策叠加效应。

(二)销售企业联合相关企业应当具有与承接活动相匹配的服务网点、场地设施、专业人员、服务能力等条件,能够提供家电(家居)送新、收旧、拆装“一站式”上门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三)销售企业联合相关企业应当规范开展废旧家电(家居)回收处置活动。

(四)销售企业及合作企业应遵守国家消防、安全、环保等相关规定,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良,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

(五)承诺不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强制捆绑、搭售等,做到政府补贴直接结算消费者。

二、参与以旧换新的家电(家居)产品种类

(一)中国能效标识为1级、2级的:电视机、电冰箱、冰柜、洗衣机、家用空调(含嵌入式)、家用中央空调、家用集成灶、热水器、吸油烟机、家用燃气灶、空气净化器;中国水效标识1级的洗碗机、净水器;智能门锁、智能马桶、智能花洒。

(二)电动自行车(参照汽车、家电以旧换新相关做法实施)

注:各县区园区可结合实际,适当增加其他绿色节能家电(家居)商品种类。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不断细化推动家电(家居)以旧换新的各项工作举措,结合消费券活动,多方合力,推出丰厚的让利及形式多样的促销,为市民带来实实在在的优惠和便利。

我就先简单介绍这些,谢谢。


主持人:谢谢冯永斌先生的介绍。接下来,请市商务局的杨大青先生介绍“徽动消费 乐享宿州 换新一夏”消费券投放活动方案。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大青

杨大青: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为落实《宿州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工作方案》,我们结合促消费活动,计划投入财政资金推出一批消费券,以扎实举措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落地。下面我简要说明下:

一、活动名称

“徽动消费 乐享宿州 换新一夏”促消费活动

二、活动预算

市财政安排1000万元,其中,发放领域为家电(家居)类、普惠类,含百货、餐饮、住宿、成品油、地方名特优及老字号商品。(根据发放情况,适时调整发放领域)

三、投放时间

总体时间安排2024年5月至8月,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四、申领方式、投放对象及覆盖商家

活动期间,在宿州市个人消费者通过第三方服务平台手机应用程序(APP)抢券或现场消费立减的方式领取消费券,在符合条件并自愿参加活动的家电(家居)百货、餐饮、住宿、成品油、地方名特优及老字号商品企业消费可直接享受满减补贴。

五、消费券张数、券面额度及使用场景

(一)普惠类消费券。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百货、餐饮、住宿、成品油、名特优及老字号企业消费,按照单笔订单消费金额,单笔满100元补贴20元,单笔满200元补贴40元,单笔满350元补贴70元,单笔满500元补贴100元。消费券每3天发1轮券,有效期3天,逾期未使用的作废重新进入券池。

(二)家电(家居)类消费券。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商家购买中国能效标识为1级、2级的电视机、电冰箱、冰柜、洗衣机、家用空调(含嵌入式)、家用中央空调、家用集成灶、热水器、吸油烟机、家用燃气灶、空气净化器;中国水效标识1级的洗碗机、净水器;智能门锁、智能马桶、智能花洒。按照家用电器销售统一发票金额,消费券分为三档:发票金额满2000元补贴金额为200元,满3500元补贴350元,发票金额满5000元补贴金额为500元。鼓励家电销售企业(平台企业)整合生产、售后、回收等上下游资源,开展叠加让利活动,并提供家电送新、收旧、拆装“一站式”服务。商家需收集消费者相关购买材料。

前期我们已经公开征集活动承接企业和第三方平台参与消费券发放,拟于5月底前发放,大家敬请期待。


记者:我想咨询下,消费者在政策实施期间购买了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在提交补贴申请时,该车型已从《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移除,是否可享受补贴?

冯永斌: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作为判定依据,开票当日该车型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即可享受补贴。


记者:对报废旧车和购买新车,是否有时间先后顺序要求?

杨大青:车主可以先报废旧车,也可以先购买新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应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开具。


记者:消费者参与家电(家居)等产品在换新中会面临如何换新、回收的问题,那么请问有哪些推进措施?

崔庆民:谢谢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我相信这也是很多消费者关注关心的问题。在家电(家居)换新方面,我们着力聚焦家电“换新更愿意”,要求参与政府消费补贴的家电销售企业,应当联合售后、回收等企业,为消费者提供家电送新、收旧、拆装“一站式”服务。前期,我们已经开始征集有意愿、有能力开展家电(家居)以旧换新的企业,消费者在购买新家电有旧家电需要回收的,可在参与活动的门店提出相关诉求,企业将会安排专业人员上门服务。鼓励参与企业加大对以旧换新的让利优惠力度,形成政策叠加效应。在家电(家居)收旧方面,我们着力聚焦家电“去旧更容易”,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废旧家电回收企业与物业、社区、街道(乡镇)建立长效合作机制,鼓励协会、企业、平台等开展以旧换新进街区、进社区、进农村活动,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上门回收服务。接下来,我们还将以本轮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为契机,统筹用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资金,聚焦打通旧家电(家居)回收堵点,支持改造建设一批废旧家电回收、中转、集散站点以及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延伸回收网络,不断畅通家电更新消费循环。


主持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刚才,几位领导围绕《宿州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工作方案》具体情况等主题与大家展开了互动交流,希望广大媒体朋友积极关注,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