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2024-2025年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解读新闻发布会

发布单位:宿州市政府新闻办 发布时间:2024-05-10 22:14
《宿州市2024-2025年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解读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大气环境科科长叶涛

参会媒体:拂晓报|宿州广播电视台|人民数字|中安在线|宿州发布

发布时间:2024年5月10日

发布地点:宿州市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宿州市政府新闻办

发布摘要:解读《宿州市2024-2025年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相关情况

发布会图片

left right

发布会视频

发布会详情

会场

主持人: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各位出席《宿州市2024-2025年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政策解读。本场发布会,我们很荣幸邀请到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大气环境科科长叶涛,向大家解读《宿州市2024-2025年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关心的问题。

今天到会的媒体有:拂晓报、宿州广播电视台、人民数字、中安在线、宿州发布。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到来。首先,请叶科长通报有关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大气环境科科长叶涛

叶涛: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宿州市2024-2025年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下面就该《方案》内容及社会各界关心关注的有关问题进行解读。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2023年11月30日国务院印发实施了《空气质量改善行动计划》,这是国家继《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之后发布的第三个“大气十条”,12月8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皖北六市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根据有关部署要求,结合宿州市实际情况,制定《宿州市2024-2025年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方案》的制定为我市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提出了明确路径,是切实提升我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总体目标

通过提升攻坚行动,我市空气质量在确保完成“十四五”期间既定约束性目标的基础上,实现大幅度提升,达到省确定的力争目标,与全省平均水平的差距进一步缩小。2024年、2025年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力争分别达到39微克/立方米、38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天数比率分别达到75%、76%,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2024年控制在1%以内、2025年基本消除,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

三、重点任务

通过实施八大任务,落实24条举措,推动实现既定目标。

(一)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产品绿色升级

1.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实施排污权储备管理、对没有倍量替代的县(区)、市管各园区新建项目,不予总量审批。2.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全面推进水泥行业及生物质发电行业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砖瓦窑炉行业2024年达到国家排放标准。3.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

(二)优化能源结构,加速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

1.加快实施现有煤电机组提标改造。2.大力压减非电行业煤炭消费量。2025年底前,全面淘汰供热半径15km以内的自备燃煤供热设施和低效燃煤小热电,积极发展大型热电联产机组半径30km长距离集中供热。3.积极稳妥推进支撑性电源项目建设。4.加大散煤淘汰力度,建成区内全面禁止使用散煤,全域基本实现居民生活散煤替代。

(三)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

1.深入推进营运柴油货车专项整治。2024年7月1日前,市中心城区实施国Ⅲ柴油货车限行;2025年11月1日起,市辖区全面实现国Ⅲ柴油货车限行。2.积极推动“公转铁”“公转水”。3.强化移动源污染综合治理,2025年底前基本淘汰国Ⅰ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工程机械。4.加大新能源汽车普及推广力度。以公共领域用车为重点,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公务用车、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车辆力争100%使用新能源汽车。

(四)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应安装视频监控和空气质量在线监测设施并联网;到2025年,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县城达到70%左右。严格实行降尘监测和考核,到2025年,降尘量不高于5吨/月·平方公里。

(五)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切实降低排放强度

1.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到2025年底,完成“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的减排目标任务。2.大力整治餐饮油烟问题。坚持源头治理、分类施策,持续开展专项行动,切实解决餐饮油烟扰民问题。3.开展恶臭异味专项整治。4.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内全年禁放烟花爆竹,严格管控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场所,禁放区域内不设烟花爆竹零售场所。5.秸秆禁烧。全市实行全年全时段全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6.加强氮氧化物深度治理,到2025年底,完成十四五氮氧化物的减排目标任务。

(六)强化机制建设,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

以乡镇、街道、园区为单位,加密全域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完成工业园区和道路交通环境监测站建设,构建“天空地”一体的大气环境监测体系;完善“大气110”指挥调度体系,进一步提升大气污染防治信息化水平;积极与省外周边城市统一污染防控标准,进一步细化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管理,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强化监测预报会商、执法监管联动、技术合作交流和重污染天气期间联防联控。

(七)加强能力建设,严格执法监督

加强生态环境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人员培训、交流,提升专业能力。加强基层环境执法硬件配置,按需配备PID、FID、红外成像仪等现场监测设备;依托高水平专家团队,进一步提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精细化、网格化水平。

(八)健全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积极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修订研究工作,完善重点行业和领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能耗标准。


主持人:感谢叶科长的情况介绍,下面是答问环节,欢迎各位记者朋友就您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提问,也请记者朋友在提问时先通报所在的新闻单位。


记者:请详细介绍下“优化能源结构,加速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具体有哪些举措?

答:大力推动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集中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十四五”末宿州市煤电机组全面达到“超净排放”;新建、改建、扩建非电用煤项目严格实施煤炭减量替代,确保完成省级下达的非电煤炭消费量控制指标,严格禁止新建自备燃煤设施。支持热电行业加强管网建设,提高工业园区供热安全稳定性和可靠性。2025年底前,全面淘汰供热半径15km以内的自备燃煤供热设施和低效燃煤小热电,积极发展大型热电联产机组半径30km长距离集中供热。原则上不再审批除集中供暖外的燃煤锅炉项目;新建煤电机组执行最严格的节能环保标准,严格落实污染物区域削减替代等政策要求,项目投产前须严格兑现减排承诺,否则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不得投入运行。加强商品煤质量监管,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的散煤直接进入流通、使用环节。建成区内全面禁止使用散煤,基本实现居民生活散煤替代。


记者:请问你们有哪些举措来保障《方案》的顺利实施?

答: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明确大气污染防治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调度。二是严格监督考核。将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及攻坚行动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对各县(区)政府、市管各园区管委会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压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三是加强资金支持。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项目谋划,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的同时加大市级投入力度。加大价格政策支持力度,强化价格政策与产业和环保政策的协同,探索建立基于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的差别化电价政策。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移动终端、网络等多种媒体资源,进行全方位、多路径宣传,切实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率和认同度,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守法意识,培养健康文明生产生活方式。


主持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刚才,叶科长围绕《宿州市2024-2025年空气质量提升攻坚行动方案》这一主题与大家展开了互动交流,希望广大媒体朋友积极关注,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