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2024年消费维权新闻发布会

宿州市2024年消费维权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品,市人民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孙勇,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政委李荣石,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卢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马皖江

参会媒体:新安晚报|市场星报|安徽法治报|安徽科技报|拂晓报|宿州广播电视台|人民数字|中安在线|宿州发布

访谈时间:2024年3月13日

发布地点:宿州市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宿州市政府新闻办

访谈摘要:介绍宿州市消费维权工作相关情况

发布会图片

left right

发布会视频

发布会详情

会场

主持人: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各位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到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品,宿州市人民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孙勇,宿州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森林公安分局)政委李荣石,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卢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宿州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马皖江,向各位介绍宿州市消费维权工作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新安晚报、市场星报、安徽法治报、安徽科技报、拂晓报、宿州广播电视台、人民数字、中安在线、宿州发布,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到来。

首先,请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品发布有关情况。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品

梁品:

各位记者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

今年的3·15是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24年的消费维权年主题是“激发消费活力”,旨在统筹凝聚各方力量共识,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持续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享高品质消费。市场监管部门借此机会,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宣示坚决守护安全、维护市场秩序、改善消费环境的决心和信心!下面,我简要通报2023年度全市市场监管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一、消费维权关口前移,推进消费纠纷治理。持续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培育创建各类放心消费示范主体281个,新增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单位2150户。做好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接收消费投诉举报咨询6238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21.55万元。大幅提高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ODR企业)占比,全市ODR企业达到194户,在线和解消费纠纷1345件。

二、提升市场监管效能,筑牢民生领域质量安全底线。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工业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农家乐、外卖平台、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等新业态安全监管逐步走向规范,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制”,实现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包保督导全覆盖。建设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450家、餐饮示范店360家、餐饮示范街6条。完成食品抽检 1.8万批次,食品抽检合格率达98% 。埇桥、砀山、泗县获评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全面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检查药械化经营生产使用6453家,覆盖率达99%。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检查设备5250台套,消除安全隐患465起,133万只气瓶纳入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实现智能充装监管。

三、突出消费领域执法,严厉打击侵权行为。依法开展市场监管领域重点整治,查办各类案件5984件,案件量全省第三,商标案件全省第二,6份卷宗被总局、省局评为优秀卷宗,各2起案件被省局、总局评为典型案例。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案件办理,查办食品类案件2897件、药品类案件595件。安徽省市场监管电子数据取证(宿州)实训基地挂牌成立,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被团省委命名为安徽省“维护青少年权益岗”。

2024年,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及消保组织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的工作总思路和“一个大市场、两个强国、三个监管、四个安全”(锚定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一个大市场”目标,加快推进质量强国、知识产权强国“两个强国”建设,不断完善法制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三个监管”手段,坚决守住食品、药品、重点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安全“四个安全”底线)的工作着力点,扎实开展“464”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和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等方面下功夫,持续优化便捷高效的市场准入环境,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依法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努力打造特色鲜明的市场拓展环境,着力稳定持续向好的市场安全环境,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强监管、转作风、提效能,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好的市场环境。

下面公布全市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一、埇桥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水产品经营部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案

埇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联合计量检定人员对辖区内菜市场商户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统一测量检定,现场发现埇桥区某水产经营部使用的电子计价秤存在用50g的标准砝码测量,电子秤显示0.1kg,用20g的标准砝码测量,电子秤显示0.04kg的情况。经检定人员认定,当事人私自将公斤秤改装为市斤秤,该电子秤属检定不合格。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埇桥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没收不合格计量器具、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埇桥区市场监管局某百货超市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案

埇桥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宿州市宿马园区某百货店进行检查,现场在当事人货架上发现14瓶“牛栏山”牌陈酿酒,经鉴定,上述产品均为假冒“牛栏山”牌陈酿酒。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笫(三)项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宿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农资门市部销售不合格(“鲁化”菌润物复合肥料)产品案

宿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埇桥区某农资门市部进行检查,根据当事人销售产品的《检验报告》,显示当事人销售的“鲁化”菌润物复合肥料有效活菌数项目不符合Q/370481HYG 008-2021企业标准要求,为不合格产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项及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灵璧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卜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灵璧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依法对卜某某经营的场所进行检查,并对当事人销售的“久勃战狼™”鹿鞭人参吗咖片压片糖果进行检验。经检验,其中含有西地那非,当事人的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该局已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五、泗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电动车行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案

泗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泗县某电动车行销售的某品牌电动自行车进行抽检,经检验,显示其为防碰擦项不符合《电动自行车》标准的要求,为不合格产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六、萧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王某涉嫌使用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和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案

萧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王某经营的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其正在使用的电子计价秤无检定标识,也未能提供出检定证书。经检定,检定结论为不合格。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依法拟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七、砀山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根据举报,砀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大齿木梳子,在某平台上宣传其具有“防脱发”的功效,该产品包装上未标注“防脱发”字样。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八、灵璧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加油点破坏计量器具及其铅封,擅自改动、拆装燃油加油机,使用改动的燃油加油机案

灵璧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灵璧县某加油点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加油点柴油燃油加油机加油枪主板上的铅封存在异常,经辨认,该加油枪铅封与灵璧县市场监督检验所检定铅封不一致,使用计量罐加注柴油进行检定,检定结论为不合格。其行为违反《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之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涉案加油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谢谢!


主持人:感谢梁局长的情况介绍,下面请宿州市人民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孙勇发布有关情况。


市人民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孙勇

孙勇:

202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立足司法办案履职尽责,持续深入推进消费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着力为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一、工作情况

(一)依法打击犯罪,多领域保护消费安全

一是保障群众“舌尖”安全。持续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依法起诉“毒卤肉”“山寨药”等危害食药安全犯罪76件107人,加大从业禁止、罚金刑、没收财产刑适用等工作力度,提高犯罪违法成本。其中,办理的“9.26”注水牛肉系列案件,涉案金额达2亿元,共起诉39人,其中追诉19人。二是维护个人信息安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个人隐私信息屡受侵犯问题,深入开展断卡行动,严厉惩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19件51人。三是保护群众就医安全。依法惩治非法制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等犯罪行为,依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业专项治理活动,2023年共起诉非法行医犯罪5件5人,其中单某某非法行医案入选市场监管总局、最高检等11部门打击医美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四是严打假冒伪劣。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的假冒品牌烟酒、品牌鞋服等问题,依法打击侵权假冒犯罪,起诉知识产权犯罪30件100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134件251人。办理的假冒百丽品牌鞋案获企业寄送感谢信,条线2人获评2023年“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先进个人”,部门获评“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先进集体”。

(二)深化公益诉讼,多维度支持消费维权

一是紧盯民生痛点,加大办案力度。受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诉讼线索163件,立案139件。针对无证经营、违规销售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3件,针对销售“假减肥药”、“毒面皮”、“注水肉”等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37件。办理的注水牛肉系列民事公益诉讼案,已对16人提起诉讼,诉请赔偿金额共计84.5万元。二是注重溯源治理,规范行业秩序。对利用职务便利非法获取并出售大量实名手机号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依法惩治行业“内鬼”,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同时通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通讯代理商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解决相关从业人员违规从事“接码”业务多发问题。三是坚持公开公正,力促矛盾化解。将公开听证作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必经流程,以举证明晰、释法说理、听证员参评等形式化解矛盾,全年共组织消费领域公益诉讼公开听证95次,其中起诉案件实现听证全覆盖,被告均认错悔过、服从判决、愿意担责。

(三)深化协作配合,全方位打造保护共同体

一是强化行刑衔接机制。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督办、专业支持,丰富行刑衔接机制内容,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力。对不起诉的危害食药安全案件,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的,指导提出检察意见,强化行刑衔接,全年共建议行政机关移送刑事案件处理21件21人。二是深化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推进机制。2023年共收到行政机关移送公益诉讼线索43件,成案14件。市院在专项监督活动基础上形成关于全市农村饮水安全的调研报告,依托与市政协委员会联合建立的公益保护协同监督机制,转化为社情民意信息,获得市委书记批示肯定。三是扩充公益保护“朋友圈”。招募“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265人,志愿者参与公开听证、跟踪观察等案件办理工作33人次,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落实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畅通群众消费领域维权举报渠道,对查实立案的公益诉讼线索给予奖励,鼓励、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维权。

二、2024年工作打算

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秉持“以人民为中心”工作理念,立足司法办案,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在食品药品、个人信息安全等消费领域突出问题,努力提供更多更优的司法产品、检察产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媒体朋友积极提供危害消费维权领域违法犯罪线索、公益诉讼线索,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主持人:感谢发言人的情况介绍,下面请宿州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森林公安分局)政委李荣石发布有关情况。


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森林公安分局)政委李荣石

李荣石:

各位领导、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好!

首先,欢迎大家参加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在这里我衷心地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宿州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下面,根据发布会要求,我就全市公安机关2023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简称侵权假冒犯罪)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2023年,宿州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法制保障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总体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以“昆仑2023”“冬季攻势”等系列专项行动为抓手,聚焦“打团伙、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查流向”工作目标,不断深化线索摸排、强化破案攻坚、密切执法协作,综合运用专案侦查、挂牌督办、督导考核等措施,持续掀起“全产业链条斩断、全网络生态摧毁”的强大攻势,打击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2023年,全市公安机关侦破各类制假侵权案件1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00余人,涉案资金1.3亿元,为企业挽回损失4.3亿元,受到多家知名民营企业致信感谢。其中完成“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侦查要求的部挂“8.26”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5人,打掉犯罪团伙5个,捣毁制假、售假及仓储窝点5处,查扣假冒品牌电器60余万件,梳理发现假冒产品销售轨迹涉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查明涉案金额达1.1亿余元。2023年7月31日,该案入选第五届全国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公安机关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五大典型案例。

下一步,宿州市公安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认识、提高站位,进一步统筹谋划、系统推进,以“昆仑2024”专项行动为主抓手,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不断深化行刑衔接机制,与行政执法部门、检法机关合力营造对制假侵权行为的高压震慑态势,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宿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公安力量。

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继续关注公安机关打击侵权假冒犯罪工作,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侵权假冒违法犯罪线索,共同营造警民联动、社会共治、齐抓共管的良好社会氛围。

通报完毕。


主持人:感谢李政委的情况介绍,下面请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卢超发布有关情况。


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卢超

卢超: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大家好!

回顾2023,经济形势回升向好,消费市场稳健增长,面对新机遇伴随新挑战,一年来,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消保委相关工作要求,守正创新、锐意进取,以提振消费信心为方向,以释放消费潜能为目标,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严厉整治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市场秩序。主要开展工作如下:

1、我局坚持日常巡查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网络与实体市场执法齐抓原则,坚决打击非法复制发行、侵权盗版活动。线上以“剑网”专项行动为平台,对辖区电商平台、社交平台与网站的侵权盗版案件线索进行全面排查;线下开展出版物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针对辖区批发集贸市场、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二手旧货市场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销售侵权盗版商品的行为,全面净化我市版权市场环境。去年一年,全市成功办结侵权类行政处罚案件32起,组织参加2023年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行动,销毁我局在各项整治行动中查获的侵权盗版、非法出版物共计1000余册,对侵权盗版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力震慑。

2、2023年国家版权局印发《关于奖励2022年度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的决定》,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获评“2022年度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我局执法工作已连续三年荣获全国性荣誉表彰,正是因为我局始终本着执法为民的理念,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版权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3、2023年打击侵权盗版典型案例,砀山县某公司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向公众发行著作权人的软件一案。该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在天猫商城平台开设店铺,销售破解盗版软件,其行为损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经过调查取证等法定环节,我局对当事人做出没收违法所得41024.8元,并处罚款人民币80000元的行政处罚,该案件促进了软件版权的健康发展,维护了软件创作者和正版软件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2024年,宿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将继续坚持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理念,持续激发消费活力,不断增强消费信心。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对执法人员定期开展业务知识、执法技能培训,整体提升执法队伍硬实力,同时坚持执法与普法并行,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平台,强化普法宣传进社区、进校园等宣传力度,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是坚持把握市场最新动态,根据线索举报和舆论反映,做好“提前量”、下好“先手棋”,将维权滞后性转化为主动性,将执法目标精准化,将整治方向具象化,切实提升群众维权效率。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文化市场监管中难点重点问题、新兴新型行业,拓宽执法思路、加大监管力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主持人:感谢卢局长的情况介绍,下面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宿州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马皖江发布有关情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宿州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马皖江

马皖江:

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好!十分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对我分局金融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分局根据上级单位的授权和统一领导,对辖内银行业和保险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依法履行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监管职责。下面,我简单介绍一下我分局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基本情况、主要成果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质量、减存量,就地化解投诉举报

2023年,分局通过市长热线、来信来访、消保热线等渠道接收银行保险金融机构消费投诉720件,我分局第一时间引导至辖内银行保险金融机构协商处理,共解决消费投诉310件,其余410件消费投诉及时转送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处理,要求辖内银行保险金融机构增强投诉处理的时效性,迅速、主动触达金融消费者,确保消费者的合理诉求得到快速、有效解决。对于52件机构未能与金融消费者达成一致协议的消费投诉,我分局明确跟踪督办主体、要求辖内机构落实“能调尽调”的监管要求,帮助金融消费者解决问题。我分局在2023年共接收银行保险金融机构举报172件,均按照系统内部处理要求,及时书面回应金融消费者,实现件件有着落。2023年,我分局推动更多监管力量向疏导端用力,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到“纠纷不拖延、矛盾不升级、风险不扩散”。

二、有担当、善作为,挑起监管为民担子

2023年我分局内抓履职效能、外抓行业生态,有力维护了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是建章立制,拉网式构建大消保工作格局。全面梳理消保相关制度,补充建立高管接诉、风险分析、领导接访等制度,并完善、整合现有消保制度,畅通、优化各制度之间的衔接流程,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运行机制》,实现信访、举报、消费投诉事项全流程、闭环式管理。印发《宿州市银行业保险业高管接诉机制》,督促机构高管主动接诉。自机制运行以来,有力推动机构扛起处理消费投诉主体责任,监管转送投诉数量呈持续压降态势。二是做实宣教,办好金融消费者的贴心事。与人民银行、市网信办等多家单位携手联动,精心组织宣教活动。通过金融机构营业网点、互联网服务“全阵地”营造宣传氛围。活动期间发布“以案说险”系列风险提示26期,指导机构开展宣教活动21场,受众触及18.32万人。三是多元解纷,办好金融消费者的暖心事。联合埇桥区人民法院推进门诊式解纷模式构建“门诊式”解纷模式、小额速调程序,对信用卡纠纷等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额度较小的金融纠纷案件简化调解流程,提升调解效率。同时分局联合市司法局、市仲裁委打造“人民调解+金融仲裁”新模式。2023年,分局指导成立的人民调解组织已正式调解50笔,调解金额达230万元,维护消费者维护经济利益135万余元,落地调解案件司法确认1起。四是畅通渠道,解决金融消费者的烦心事。分局印发领导干部接访工作实施方案,常态化开展局领导接访下访活动。2023年分局领导带队接访23次,推动化解信访积案52件。同时要求辖内各银行保险金融机构要比照分局领导干部接访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完善行长(总经理)接访制度,主动接待消费者来访,积极回应解决金融消费者合理诉求。

三、搭平台、强监管,写好人民消保新篇

金融监管总局将于3月15日当天上线“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平台”一期工程,系首次向金融消费者开放互联网申请端口。届时,广大金融消费者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提出消费投诉及调解申请、实时查询办理进度、投诉事项经分办后将在1个工作日内触达金融消费者,为金融消费者打造便捷、清朗、高效的维权环境。

2024年,我分局将以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为统领,深刻认识消保工作是监管为民的一线阵地,是检验人民立场的时代大考,牢固树立“为民监管”理念,统筹好、谋划好消保工作。一是以金融宣教、现场检查、举报核查、投诉督查、多元解纷五大抓手加大工作合力,在监管中传递更多消保要求。二是聚焦金融纠纷溯源治理,推动金融机构把消保规范嵌入产品服务的全流程、各方面。三是通过群众诉求反推监管、反思监管,完善前端监测风险、中端化解矛盾、后端督导跟踪的消保工作体系。将为民监管的责任落实到每一项具体活动中,落实到金融消费者的每一项诉求中,做广大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坚定捍卫者。


主持人:感谢各位领导的情况介绍,下面是记者答问环节,请各位记者在提问时先通报所在的新闻单位。


记者:我们看到公安机关在有效打击侵权假冒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请问公安机关还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有效打击侵权假冒领域犯罪,不仅要用好刑事打击手段,更要靠全社会共同努力。公安机关将依托行政执法部门,深化与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文化旅游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行刑衔接机制,做好联勤联动工作,切实增强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的整体合力。同时完善执法协作机制,落实线索通报、证据固定、案件协查、联合办案等制度,对侵权假冒商品的生产、流通形成全链条、全环节打击,增强打击侵权假冒违法犯罪的威慑力。在此,我也呼吁大家,法律底线不可逾越,一旦发现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活动,要积极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拿起法律武器与犯罪分子作斗争,共同维护良好的法治环境。


记者:请问近年来市文旅局在消费者维权方面取得了哪些工作成效?

答:近年来,市文旅局紧紧围绕保护消费者权益这一主题,深入开展打击侵权假冒、整治不合理低价游、“剑网”等专项行动,积极处置举报投诉,主动查处违法活动,去年一年,全市成功办结侵权类行政处罚案件32起,组织参加2023年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行动,销毁我局在各项整治行动中查获的侵权盗版、非法出版物共计1000余册,切实有效地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2023年,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连续三年再次荣获国家版权局评选的“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这全国性荣誉表彰既是对我局执法工作的鼓励,更是鞭策,我局也将一如既往地把消费维权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切实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记者:请问2024年市文旅局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将有哪些举措呢?

答: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有利于释放消费潜力,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2024年,市文旅局将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强化消费维权队伍建设,完善市场事前事后监管,跟进新兴新型业态治理,切实做好消费维权工作。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对执法人员定期开展业务知识、执法技能培训,整体提升执法队伍硬实力,同时坚持执法与普法并行,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平台,强化普法宣传进社区、进校园等宣传力度,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坚持把握市场最新动态,根据线索举报和舆论反映,做好“提前量”、下好“先手棋”,将维权滞后性转化为主动性,将执法目标精准化,将整治方向具象化,切实提升群众维权效率。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文化市场监管中难点重点问题、新兴新型行业,拓宽执法思路、加大监管力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记者:请问在强化行刑衔接工作上,宿州市检察机关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答: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有助于形成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合力。宿州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深化“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为契机,主动对接行政执法部门,市检察院先后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会签《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宿州市打击知识产权领域犯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细则》等文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案件移送、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设立“检察官工作站”等机制,以提升工作合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不断提升行刑衔接工作质效。


记者:请问消费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有哪些条件?

答: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功能定位,在于惩罚、遏制和预防严重不法行为。应当根据侵权人主观过错程度、违法次数和持续时间、受害人数、损害类型、经营状况、获利情况、财产状况、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等因素,综合考虑是否提出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提出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一是侵权人主观过错严重;二是违法行为次数多、持续时间长;三是违法销售金额大、获利金额多、受害人覆盖面广;四是造成严重侵害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五是具有其他严重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记者:请问宿州监管分局将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这一主题开展哪些重点工作?

答:一是做好3.15等金融知识宣教活动。一方面督促银行保险金融机构合规经营、履职尽责,为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营造理性良好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引导金融消费者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二是着力压实银行保险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一方面依托即将上线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平台”,畅通反映渠道,督促银行保险金融机构落实“N+1个工作日”触达金融消费者的监管要求,做到消费投诉处理有速度。另一方面持续督促银行保险金融机构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内部治理,构筑全方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系。

三是多措并举加大监管力度。我分局一方面严格按照《银行保险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办法》的要求依法履行职责,查处银行保险金融机构的违规问题,一经查实迅速采取行政处罚、监管约谈等手段,做到严监管、强监管。另一方面协同各有关部门做好溯源治理工作,推动金融机构把消保规范嵌入产品服务的全流程、各环节。减少同质同类问题发生,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记者:请问2024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具体含义是什么?

答:感谢您的提问。2024年1月23日中消协发布2024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的涵义是,各级消协组织要有力有效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法定职责,优化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享高品质消费,推动消费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具体如下:一是提升消协组织维权能力,帮消费者解决后顾之忧,让消费者敢消费。二是协同共治优化消费环境,助消费者增强获得感,让消费者愿消费。三是释放消费升级潜能,助力高质量发展,让消费者乐享高品质消费。谢谢。


记者:请介绍一下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开展的活动有哪些?

答: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广泛宣传普及消费维权相关知识,我市将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时间从2月下旬持续到3月下旬,重点活动主要有:一是召开315消费维权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度消费维权工作成效及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曝光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二是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3月15日上午,我们将在市银河广场开展现场宣传咨询活动,消保委成员单位将现场展示假冒伪劣产品,开展真假产品鉴别、传授消费知识、提高维权技能。三是开展消保维权“五进”活动。从2月底开始我们将持续开展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景区“五进”活动,开展“消费维权大讲堂”活动,传授消费知识,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绿色消费观,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四是开展淮海经济区涉老消费领域体察活动。4月下旬,我们将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维权志愿者、新闻媒体深入涉老领域(如保健养生用品、理财产品、养老护理)企业进行消费体察,召开座谈会,净化老年消费环境,切实保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谢谢。


主持人:感谢各位记者的提问,谢谢各位发言人的情况介绍和互动交流。希望参会的各位媒体朋友加大报道力度,共同做好我市3•15消费维权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