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净土保卫战”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单位:宿州市政府新闻办 发布时间:2023-11-16 21:05
宿州市“净土保卫战”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正源,市生态环境局土壤与固体废物管理科科长王红梅

参会媒体:拂晓报|宿州广播电视台|人民数字|中安在线|宿州发布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6日

发布地点:宿州市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宿州市政府新闻办

发布摘要:介绍2023年宿州市“净土保卫战”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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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详情

会场
主持人: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各位参加本场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到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正源,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土壤与固体废物管理科科长王红梅,向大家介绍宿州市2023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参加本场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拂晓报、宿州广播电视台、中安在线、宿州发布、人民数字。感谢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的到来。

首先,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正源介绍我市2023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正源 

陈正源: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现将我市2023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今年来,宿州市聚焦保护和改善土壤生态环境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实施净土提升攻坚战,巩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关键,持续强化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有效防范土壤环境风险,梯次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以“净土”保民生,优生态促发展。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全市新增69个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全部纳入监管,并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已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31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27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工作任务21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170条,完成2022年度乡村生态振兴试点乡镇1个、试点村4个建设任务;实施了全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工作,目前已完成该项工作2023年治理任务。

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严格源头防控。扎实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治行动,通过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持续排查整治土壤污染源,切断重金属污染链条;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指导企业开展隐患排查、自行监测工作,履行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制度;组织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回头看”工作,提升源头防控水平,有效防范土壤污染风险隐患。

二是强化联动监管。实行部门分工负责、联动监管机制,依法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治理;持续推进联动监管,落实各环节监管责任,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确保关闭搬迁地块及时纳入监管,做到应录尽录,实现监管全覆盖。

三是全面调查评估。实施宿州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划分及“双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对宿州市县级及以上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及其补给区、工业企业、矿山开采区、地下水国考点位等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识别地下水污染环境风险,划定宿州市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建立宿州市地下水监测网络及地下水信息管理平台,保障饮水安全。

四是深化污水治理。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污水治理工作,提升农村面源污染防治能力。印发《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按月调度2023年农业农村四项重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任务清单,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加强调试,每月对各县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统计、通报和调度。截至10月底,全市新增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31个行政村,累计完成治理165个行政村。

五是抓好试点项目。我市将全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作为点,以点统面,全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主抓手,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实施,将埇桥区、灵璧县、萧县和泗县4个县区、33个乡镇、89个农村黑臭水体纳入项目试点。其中,国家级水体25个、省级水体64个,总治理面积83.49万m2,拟投资4.28亿元。截至10月底,89条试点任务,已完成57条,完成率64.04%,2023年47条治理任务已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市将继续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1.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具有皖北田园风光宜居宜业宜游 和美乡村。

2.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继续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强化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

3.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的准入管理,依法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保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打好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污染防治协同增效,减少重污染天气,力促改善空气质量;聚焦年度目标,深化“三源共治”,力促改善水环境;推进土壤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业农村面源整治,力促改善土壤环境。


主持人:感谢陈局长的情况介绍。下面是答问环节,请记者朋友在提问时先通报所在的新闻单位。


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包括哪些,请问如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答:一、农用地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 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之间相互变更的,原则上不需要进行调查,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环卫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的除外。 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遵循分阶段调查的原则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分阶段开展。其中,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可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记者:请问农民群众如何参与当地黑臭水体治理和农村环境整治?是否建立信息公开制度?

答: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建立村民有效参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的工作机制,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并结合村庄清洁、卫生城市创建、农村改厕等工作,引导村民积极参与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公布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结果,同时充分利用行政村公告栏,定期公开黑臭水体整治进展、成效、项目经费、维护经费等信息。


主持人:谢谢各位记者的提问,感谢两位领导向大家介绍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并与大家进行互动交流,希望广大媒体朋友积极关注,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