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市级社会组织年检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子娟
参会媒体:拂晓报|宿州市广播电视台|人民数字|中安在线|宿州发布
访谈时间:2023年4月18日
发布地点:宿州市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宿州市政府新闻办
访谈摘要:介绍宿州市市级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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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各位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到宿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子娟向各位介绍宿州市市级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拂晓报、宿州广播电视台、人民数字、中安在线、宿州发布,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到来。
首先,请宿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子娟发布有关情况。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子娟
郭子娟: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大家好!很高兴在这里与大家见面,首先我谨代表市民政局,向各位长期以来对我市社会组织工作给予的关注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是民政部门依法行政和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基本手段。2022年,市民政局依法对市级社会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检查工作,现在,我就相关工作情况作简要介绍。
一、2022年市级社会组织年检情况
2022年存续的市级社会组织共有335家(其中社会团体19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38家),经审查,市民政局对市级社会组织2021年度检查工作下达了年检结论,确定已参检社会组织总数为303家,参检率为90.44%。其中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268家(社会团体15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11家),基本合格24家(社会团体1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0家),不合格0家,参检中11家(社会团体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家)未办结,另有应参加2021年度检查但未申报年检材料的社会组织32家(社会团体1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4家)。
二、2023年社会组织年检计划
4月3日,市民政局发布《关于开展全市性社会组织2022年度检查的函》,正式启动全市性社会组织2022年度年检工作,多措并举稳推社会组织年检工作。
一是组织发动宣传到位。市民政局统筹安排,通过文件、网站、多渠道、多方式、多平台发动宣传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第一时间向50余家业务主管单位及366家市级社会组织印发了年检通知,明确规定了年检对象、年检时间、年检内容、年检工作流程、相关材料及相关要求等,确保社会组织年检知晓率达到100%。
二是主动指导服务到位。为引导社会组织做好年检工作,市民政局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培训,针对年检常见问题进行指导,并制定了年检填报指南,主动公开电话,安排专人解答,将年检流程、年检常见问题发布至“宿州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方便社会组织查阅。网上申报和线下办理过程中力求实现“一门办理”“一次办结”。
三是审查监督管理到位。落实“双重管理”制度,由业务主管单位出具初审意见,再由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组织的年检申请进行审批。注重年检内容,将社会组织内部建设、党建工作、财务会计报告、业务活动等情况作为检查重点,客观、公正地作出年检结论。
三、年度检查的处罚措施
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的处罚措施分为警告、责令整改、停止活动、责令撤换主管人员、罚款和撤销登记等6种形式。
1.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社会组织,应当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三个月。整改结束后,应当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送整改报告书,登记管理机关对整改结果进行评定并出具意见。
2.对“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根据情况,可以责令其在整改期间停止活动,封存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3.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予以撤销登记并公告。
主持人:感谢郭局长的情况介绍,下面是记者答问环节,请各位记者在提问时先通报所在的新闻单位。
记者:请问为什么要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
答: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每年的3月1日至5月31日是社会组织集中年检的法定时间。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是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组织依法行使监督管理职责的一种有效措施,也是社会组织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是为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保障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年度检查有助于登记管理机关了解和掌握社会组织动态,纠正和查处社会组织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也有助于社会组织查找自身的不足,健全内部治理结构,提升服务社会能力。
记者:请问年检结果对社会组织会产生哪些影响?
答:随着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的不断规范和完善,年检结果对于社会组织的重要性日趋显现。对于年检不合格的社会组织,除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外,还将在以下5个方面受到限制。
1.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将被列入“异常名录”;因年检不合格被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向社会予以公布。目前,市民政局已与“信用宿州”平台数据对接,实时推送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信息。
2.不予参加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未参加上年度年度检查”和“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基本合格”的社会组织,不予进行等级评估。
3.不予认定免税资格。年度检查不合格的社会组织,不予认定免税资格,已享受免税优惠政策的社会组织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将被取消免税资格。
4.不予认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组织想要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年度检查结论合格是必要的申请条件之一。
5.无法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的年检结论和信用状况将作为确定承接主体的重要依据。
主持人:感谢各位记者的提问,谢谢郭局长的情况介绍和互动交流。希望媒体朋友们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围绕宿州市市级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开展相关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