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办实事 暖民心 宿州在行动”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五场)

宿州市“办实事 暖民心 宿州在行动”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五场)

发布人: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代君,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马兆阳

参会媒体:市场星报|安徽科技报|安徽法制报|人民数字|中安在线|拂晓报|宿州广播电视台|宿州发布

访谈时间:2022年6月21日

发布地点:宿州市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宿州市政府新闻办

访谈摘要:介绍宿州市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推进情况并作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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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详情

会场

主持人: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宿州市“办实事 暖民心 宿州在行动”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五场。老年人特别是失能、独居、高龄老年人“吃饭难”问题是事关千家万户的民生实事,也是老年人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把老年助餐服务行动作为十项暖民心行动之一。本场发布会我们很高兴邀请到宿州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代君,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马兆阳,向大家介绍我市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推进情况并作实施方案解读。今天到会的媒体有:市场星报、安徽科技报、安徽法制报、人民数字、中安在线、拂晓报、宿州广播电视台、宿州发布。今天,我们也特别邀请了部分群众代表参加本场新闻发布会,感谢各位的到来。

首先,请张代君局长通报我市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有关情况。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代君:

各位媒体朋友们、群众代表,大家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很高兴在这里与大家见面,非常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老年助餐服务等养老服务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

老年助餐服务是老年人关心的“关键小事”,也是事关千家万户的民生实事。

《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均衡、方便可及、多元主体参与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老年人的助餐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采用分步实施的方式稳步推进,2022年底,全市建成城市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175个,农村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193个,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助餐服务,助餐服务供给能力满足不少于15万老年人的就餐服务需求。2023年,考虑老龄化程度的提高和助餐需求的增长,新增城市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55个,新增农村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118个,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的积极性,实现老年助餐服务更加便利。

在工作措施上。一是在优化老年助餐服务布局上,综合考虑辖区老年人口规模、就餐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城市社区按照10分钟就餐服务圈合理布局,农村优先在留守老人多、居住比较集中的行政村或自然村布点,合理规划布局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就近解决老年人吃饭不便问题。二是在扩大老年助餐服务供给上,依托现有的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等存量设施资源,通过新建、改建、整合等方式,推出一批标准化的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支持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大型连锁化餐饮企业运营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开办老年餐桌等。扩大农村老年助餐服务供给,通过依托存量设施建设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或采取邻里互助、亲友帮助等多种方式提供助餐服务。三是在提升老年助餐服务质量上,制定老年助餐服务规范和标准,指导各地依托“皖事通”平台或现有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立老年助餐服务信息系统。逐步依托居民服务“一卡通”(社保卡)为载体,实现统计、结算、管理等信息化,实行区域内通用。拓展老年食堂服务内容,利用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在非就餐时间开展知识讲座、健康咨询、文体娱乐、社交互动等活动,让餐桌同时成为“书桌”“茶桌”“棋牌桌”。四是在创新老年助餐服务配送上,支持各类社会力量参与送餐服务。探索发展“移动型”助餐服务。加强疫情等特殊情况下老年助餐服务保障。

在支持政策上。一是完善一次性建设补助政策。在使用好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对新建的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分别给予不低于10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情况下,市财政对新建的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不足部分由县区分担。对餐饮企业设立老年餐桌、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等,各地可通过协议方式,根据其建设成本给予适当补助。二是完善运营支持政策。建成并正常运营,且经各县区民政局认定的助餐服务设施的运营主体,根据老年人年就餐人次每年分别给予2万元、1.5万元、1万元的运营补贴。倡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居民提供自有用房用于开展公益性老年助餐服务,给予租金优惠。对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在社区提供老年助餐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落实居民价格政策。对社会餐饮企业、单位设立老年餐桌、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等,按照老人实际就餐比例落实用电、用水、用气、用热居民价格政策。三是完善就餐补助政策。根据老年人经济承受能力,在政府认定的助餐服务机构就餐的老年人可给予助餐补贴。具体补助范围和标准由县区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老年助餐服务是市委市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暖民心实事,是兼具公益性和市场性的系统工程。下一步,市民政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全市暖民心行动工作部署推进会精神,用心用情用力做好老年助餐服务工作,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我就先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主持人:感谢张代君局长的情况介绍,下面是答问环节,欢迎各位记者朋友和群众代表就您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提问。


记者:老年食堂如何规范为老人服务?

答: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至少应提供午餐服务,有条件的可提供早、晚餐服务,年度开放时间不少于300天(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除外)。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应制定食谱且每周更新。老年助餐服务机构严格落实“六公示” 制度,将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收费价格以及对老年人的优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服务(投诉)电话上墙公示。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与培训工作,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于1次;根据食品安全的有关规定加强过程控制;每年开展1次第三方服务满意度抽查。


记者:餐饮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如何参与老年助餐服务?

答:支持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运营老年食堂和老年助餐点。支持大型连锁化餐饮企业利用社区门店开设老年餐桌。支持食品安全和质量有保证的小型餐馆就近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各地民政部门要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利用距离近、人员熟、条件好等自身优势,因地制宜在居民小区开办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老年餐桌。


群众代表: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设置条件有哪些?

答:(1)设置在临近老年人集中居住或活动区域、步行通达性好、便于识别的显著位置,原则上应设置在建筑物一层。

(2)总体布局实用合理,设施设备安全、卫生,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配备冷藏、消毒、加热等必要的设施设备。

(3)有方便老年人进出的无障碍设施,包括无障碍慢坡通道、防滑脚垫、座厕拉杆、楼梯扶手设备等。

(4)应有配套的适合老年人使用的桌椅、用具及空调等设施。


群众代表:如何对老年助餐服务进行监管?

答:《实施方案》明确了民政、市场监管部门要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加强日常监管,每半年向社会通报监督管理情况。同时要建立老年助餐服务供应商库动态调整机制,以老年人满意度为核心评估指标,定期对老年助餐服务价格和质量进行评估,适时调整供应商库。在餐饮加工关键环节实施“明厨亮灶”,接受公众监督。


主持人:刚才,张代君局长就我市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马兆阳科长现场回答了各位记者和群众代表的提问。希望各位媒体朋友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开展报道,扩大我市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各项内容举措的群众知晓度、参与度,为老年人守护“舌尖上的幸福晚年”。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