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宿州市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的通知
宿政秘〔2024〕7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措施的通知》(建标函〔2022〕585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历史建筑的保护和管理,经过全面普查,确定符离镇电影院、33处电影院、夹沟黄山村炮楼、符离供销社、符离人民商场为宿州市第三批历史建筑,现予以公布。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要求,各负其责,做好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和宣传等各项工作,切实加强我市历史文化资源保护。
附件:宿州市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
2024年10月12日
附件
宿州市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
编号 |
历史建筑名称 |
地址(街巷门牌号) |
建筑年代 |
1 |
符离镇电影院 |
宿州市埇桥区符离镇东方红老街里 |
1982年 |
2 |
33处电影院 |
宿州市埇桥区沱河街道宿东社区旁 |
1961年 |
3 |
夹沟镇黄山炮楼 |
宿州市埇桥区夹沟镇黄山村东山头自然庄 |
清末民初 |
4 |
符离供销社 |
宿州市埇桥区符离镇东方红老街里 |
1960年 |
5 |
符离人民商场 |
宿州市埇桥区符离镇东方红老街里 |
198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