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统计工作协调联动和统计监督协同配合工作机制的通知
宿政办秘〔2024〕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统计工作协调联动和统计监督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7月13日
统计工作协调联动和统计监督协同配合
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水平,推进各单位工作协调和统计监督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打造“综合统筹、部门配合、多方联动”的统计工作新格局,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22〕30号)精神,全面落实《宿州市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实施方案》(宿政办秘〔2022〕28号)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建立宿州市统计工作协调联动和统计监督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聚焦提升基层统计能力和统计数据质量,聚焦提高统计规范化建设和依法治统水平,持续提升全市统计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重要意义
建立部门统计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是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促进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协调发展、提高政府统计整体效能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统计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提升统计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重要途径,有利于各部门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为市委、市政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和参考。
三、工作内容
研究、讨论、解决我市在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全市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为抓手,围绕省对市经济运行考核、“升规纳统”等工作,加强部门统计协调联动,精准施策,补齐短板,切实提升数据质量,推进统计工作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一)监测预警联动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数据”的原则,密切关注数据走势、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强化监测预警,更加精准的分析经济运行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措施。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月度、季度存在经营困难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充分发挥统计部门有数据、有分析,职能部门有情况、有政策、有措施的优势,深入一线,对各县区(园区)和企业开展精准业务指导,及时做好工作监测汇报。
(二)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本部门统计数据共享信息库,及时共享数据,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充分利用能反映企业经营和规模状况的部门资料开展调查单位的入库审核和申报工作。
(三)夯实基础联动机制。行业主管部门要牵头督促各投资项目、企业完成基础资料整理归档工作,确保上报的数据有规范的基础资料支撑,市统计局要做好基础资料整理的指导工作,督促指导企业规范建立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市统计局与行业主管部门要适时开展联合执法,对固定资产投资、工业、贸易、服务业等行业开展调查单位数据质量全面核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维护统计数据权威。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执法检查意见建议,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并共享最新数据成果。
(四)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构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协同配合机制,加强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巡察监督、组织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加强政府综合统计部门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沟通、协作、交流。建立数据质量“双随机”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加大数据质量核查力度,严格执法,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宿州市统计基层基础与统计监督工作专班,欧冬林同志任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数据资源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房管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宿州调查队、中国人民银行宿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宿州监管分局、宿州供电公司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统筹负责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重点工作推进和督促落实,确保统计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承担专班日常工作。
(二)加强工作保障。统计基层基础是统计工作的源头和基石,事关统计兴衰成败和政府统计公信力,是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有力举措,是预防和化解统计风险的具体行动,是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保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定期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夯实统计基础。各部门要完善统计工作保障机制,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树立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一盘棋”思想,增强部门协调配合意识,强化部门间的联系和沟通,齐心协力,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确保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取得更好成效。
(四)加强督导考核。建立健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督导考核机制,将园区是否明确机构承担统计工作职责、乡镇统计人员配备情况、县区统计执法人员配备情况等督导结果列入各县区绩效考核,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将督导和考核结果以适当形式予以通报,对不作为、慢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对发生系统性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从严从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