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
宿州经开区争创国家级经开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宿政办秘〔2024〕24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
《支持宿州经开区争创国家级经开区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9月24日
支持宿州经开区争创国家级经开区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引导宿州经开区进一步明确发展定位,充分调动创新提升的积极性,坚持高质量发展方向,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确保争创国家级经开区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深入推进“5512”产业工程,坚持“稳增长、优环境、强工业、兴产业”总基调,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转型为目标,以推动医药化工、鞋服制造、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制造业集聚发展为突破口,以争创国家级经开区为主攻方向,坚持集群发展、绿色发展、集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发展层次和水平;加快推进企业自主创新,增强发展活力和动力;加快推进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增长质量和效益;加快推进产城融合进程,增强承载水平和能力;加快推进集约节约发展,强化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升经开区综合竞争实力。
二、目标任务
力争到“十五五”末,宿州经开区在全省拟升级为国家级经开区培育期综合发展考核水平排名进入前列,主体经济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级经开区经济发展指标的审核标准,部分重要增速类指标进入第一方阵,企业数量增长率、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等更多指标进入全省前列,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等一些指标争先进位。全区产业结构明显优化、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经济实力显著增强,成为皖北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安徽排头兵。
三、重点工作
(一)产业结构优化行动。
1.做大做强主导产业。一是打造医药化工产业集群。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把握新兴产业趋势和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战略,重点发展医药原料及制剂产业、扩展高性能医疗器械产业,持续做强精细化工产业,谋划生命与健康未来产业。培育1-2 家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的龙头企业、一批超亿元的骨干企业。力争到2030年,医药化工产业产值达100亿元以上。二是打造轻纺鞋服产业集群。在现有制鞋产业基础上向运动和休闲鞋等产品延伸,发展高端服装、制式服装,引进无纺布、服装面料等配套产业。支持中小企业按需引入柔性混码生产、智能化成型、人工混线生产、环保节能等数字化解决方案,打造一批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力争到2030年,轻纺鞋服产业产值突破100亿元。三是打造新材料产业集群。在现有新材料产业基础上,进一步瞄准省内和区域新兴产业高速发展所需的新材料市场机遇,大力发展配套型新材料产业,形成以电子新材料、树脂类新材料和医用生物材料等为核心的新材料产业集群。力争到2030年,新材料产业产值突破50亿元。四是打造装备制造产业集群。立足机械设备制造业产业基础,推进“互联网+制造”发展,培育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氢储能设备、智能电气自动化设备、智能电网储能设备等高端制造业。依托华霖表面处理产业园规划建设,招引芯片制造、汽车零配件及小五金等方向优质企业,促进新材料和装备制造产业协同发展。力争到2030年,装备制造产业产值突破50亿元。
2.加大龙头企业引进和培育力度。一是积极引进龙头企业。瞄准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在园区设立“第二总部”。二是培育本地龙头企业。全力扶持发展一批基础好、潜力大、成长快的企业,推动其尽快成长为区域性的行业龙头企业,提升区域带动力和辐射力。三是强化品牌引领。支持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支持企业争创国家、省级质量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质量、商标等领域第三方机构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四是培育企业上市。加快本地企业上市培育步伐,推动更多具有发展潜力和竞争力的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强做优。到2030年,力争新增上市企业1家。
(二)对外开放提升行动。
1.全面提升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一是加快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加强外贸主体扶持与培育,积极引育新质生产力外贸主体,加快形成外贸新增长点。扎实开展“徽动全球”出海行动,积极摸排企业参展需求,及时发布宣传境内外国际性展会目录档期,精准发动企业参展,全力支持企业出海拓市场、抢订单。支持外贸企业开展国际产品认证、商标注册和境外专利申请,引导有条件的企业逐步扩大自主品牌比重,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力争到2030年,外贸进出口额达到3亿美元,进出口实绩企业达到40家。二是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紧紧围绕园区优势产业和目标企业,积极组织参加境内外各类经贸活动,开展精准化外资招引。建立政府、引资机构、商协会、中介机构、产业链龙头企业等多方参与、灵活高效的多元化外商投资促进工作体系,拓展外商投资促进渠道。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高规格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着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力争到2030年,实际利用外资达3000万美元。
2.积极共建合作园区。紧抓与杭州钱塘区合作帮扶,与南京栖霞高新区共建等机遇,探索省际合作园区,共建省际产业合作平台。通过合作的方式建设产业园,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大力提高资源整合效率和推动经开区转型升级发展成效。与国内外知名园区合作共建园区,与援疆、援藏、援助边(境)开展经济合作,为经开区升级工作提供重要的平台支撑。力争到2030年,共建合作产业园区3家以上。
(三)创新驱动发展行动。
1.加快创新载体平台建设。围绕药用辅料和制剂领域脂肪乳、胶束、埋值剂等前沿技术需求,谋划与浙江理工大学等高校院所打造集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产品测试于一体创新平台。鼓励浙理工教授等在经开区设立人才团队、创办企业。加强制鞋业与陕西科技大学建立产学研合作,在鞋业环保材料和先进材料领域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不断加强合肥工业大学材料与工程学院、宿州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等高校与新材料企业合作,推动共建研发中心、博士工作站。到2030年,省级以上创新平台建设总数不低于30个。
2.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围绕“四大主导产业”培育一批“行业小巨人”“单项冠军”“瞪羚企业”,推动科技型小微企业加速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鼓励企业建立各类研发机构,提升建成研发机构的创新实效,支持创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以及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大力培育发展各级各类科技型企业,到2030年高新技术企业保有量达100家以上。
(四)集约节约发展行动。
1.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机制,鼓励化工园区企业使用新能源、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排放。共建共享废水治理、废气排放等环保设施,推进园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行动,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监管。严格市场准入标准,强化项目环境、能源、安全等方面的评估审查,从源头上限制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益项目的准入。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和清洁生产审核,培育一批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加快实现企业污染物排放从原料投放、生产过程到末端控制的全过程治理。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倡导低碳生活,重点推进节能减排技改项目,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减污增效。
2.提高集约化发展水平。突出“亩产论英雄”,深化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结果运用。鼓励企业提高亩均投资强度,提高土地使用率。积极盘活闲置土地资源,加快低端企业“腾笼换鸟”步伐,鼓励企业通过多层厂房、老厂改造、内部整理以及建设标准厂房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宿州经开区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支持宿州经开区争创国家级经开区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各组根据工作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调度。工作专班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全体会议,研究部署争创工作重大事项。各参与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推动争创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强化政策扶持。充分利用和优化配置政府公共资源,结合现有省市项目财政扶持资金,园区配套安排扶持资金,确保用于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市场开拓、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扶持政策资金稳步增长,积极帮助企业向上争取政策扶持。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牵头部门要加强与省直部门业务对接,争取省直部门对争创工作的支持。工作专班各工作小组要提高思想认识,立足工作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合力支持宿州经开区争创国家级经开区。
附件:1.支持宿州经开区争创国家级经开区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支持宿州经开区争创国家级经开区指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支持宿州经开区争创国家级经开区
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为加快宿州经开区转型升级步伐,统筹推进国家级经开区争创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支持宿州经开区争创国家级经开区工作专班。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祖钧公(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汪 强(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 磊(宿州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尉成辉(市委社会工作部部长)
李云英(市商务局局长)
朱大忠(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邵广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武 戈(市财政局局长)
钟 斌(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晓晖(市科技局局长)
祖洪旭(市应急局局长)
刘 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高 杨(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苏志杰(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孙 洲(市水利局局长)
庞 壮(市城管局局长)
李惠海(市投资促进中心主任)
吴天祥(宿州海关关长)
窦跃圣(市税务局局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汪强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磊、李云英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同时,工作专班下设综合协调组、对外开放组、科技创新组、绿色发展组和发展质量组等5个工作小组,具体职责如下:
一、综合协调工作组
牵头单位:宿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投资促进中心
主要职责:对接省直有关部门,跟进考核办法及指标优化设置;负责争创过程中各部门的协调、联络、沟通等工作;围绕申报要求,收集汇总各部门各阶段争创材料,规范填写申报数据,组织项目可研报告;对考评指标体系中统筹协调4项指标进行汇总、统计和分析。
二、对外开放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投资促进中心、宿州海关、宿州经开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加强对外向型项目招引、建设的工作调度;做好进出口、利用外资等8项指标的统计、分析和调度工作。
三、科技创新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投资促进中心、市税务局、宿州经开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引导宿州经开区增强科技创新驱动能力,积极构建科技创新平台;统筹做好科技创新6项指标的统计、分析工作等。
四、绿色发展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宿州经开区管委会
主要职责:协调引导宿州经开区绿色发展,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和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统筹做好绿色发展5项指标的统计、分析工作等。
五、发展质量工作组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宿州经开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税务局
主要职责:提高园区生产总值、提高土地开发利用率,确保亩均税收考核保持前列;统筹做好发展质量9项指标的统计、分析工作等。
工作专班成员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的,由其接任同志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制发通知。
附件2
支持宿州经开区争创国家级经开区指标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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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序号 |
二级指标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数据来源 部门 |
对外开放 |
1 |
实际使用外资金额 |
市商务局 |
宿州经开区管委会 市投资促进中心 |
投资促进部门 商务部门 |
2 |
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增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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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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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实际使用外资占所在地级市实际使用外资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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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进出口总额 |
市商务局 |
宿州经开区管委会 宿州海关 |
商务部门 |
|
6 |
进出口总额增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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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进出口额占所在地级市进出口额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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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国际合作产业园建设情况 |
宿州经开区管委会 |
|
商务部门 |
|
科技创新 |
9 |
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 |
市科技局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市统计局 |
10 |
国家级孵化器、众创空间数量 |
市科技局 |
宿州经开区管委会 |
自行填报及相关文件审核 |
|
11 |
省级及以上研发机构 |
市科技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宿州经开区管委会 |
自行填报及相关文件审核 |
|
12 |
高新技术企业数量 |
市科技局 |
市财政局 市税务局 宿州经开区管委会 |
科技部门 |
|
13 |
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额及增速 |
市商务局 |
市科技局 宿州经开区管委会 |
商务部门 |
|
14 |
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金额及增速 |
市商务局 |
市投资促进中心 宿州经开区管委会 |
商务部门 |
绿色发展 |
15 |
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 |
市发展改革委 |
宿州经开区管委会 |
统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 |
16 |
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水耗 |
市水利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宿州经开区管委会 |
||
17 |
园区二氧化碳排放量增长率 |
市生态环境局 |
宿州经开区管委会 |
||
18 |
单位工业增加值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 |
市生态环境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宿州经开区管委会 |
生态环境部门、统计部门 |
|
19 |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市生态环境局 |
宿州经开区管委会 市城管局 |
生态环境部门 |
|
统筹协调 |
20 |
企业数量增长率 |
市市场监管局 |
宿州经开区管委会 市投资促进中心 |
市场监管部门 |
21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宿州经开区管委会 |
自行填报及相关文件审核 |
|
22 |
与东部地区开发区之间合作共建园区和援疆、援藏、援助边(跨)境经济合作区数量 |
市发展改革委 市商务局 |
|
自行填报及相关文件审核 |
|
23 |
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情况 |
市委社会工作部 市商务局 |
宿州经开区管委会 |
自行填报及相关文件审核 |
|
发展质量
|
24 |
园区地区生产总值 |
市发展改革委 |
宿州经开区管委会 |
市统计局 |
25 |
园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速 |
市发展改革委 |
宿州经开区管委会 |
市统计局 |
|
26 |
单位土地园区地区生产总值产出强度 |
市发展改革委 |
宿州经开区管委会 |
市统计局 |
|
27 |
上市企业数量 |
市财政局 |
宿州经开区管委会 |
自行填报及相关文件审核 |
|
28 |
土地开发利用率 |
市自然资源局 |
宿州经开区管委会 |
自然资源部门 |
|
29 |
亩均税收 |
市税务局 |
宿州经开区管委会 |
财政、税收部门及自然资源部门 |
|
30 |
亩均投资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宿州经开区管委会 |
统计部门、自然资源部门 |
|
31 |
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宿州经开区管委会 |
市统计局 |
|
32 |
综合容积率 |
市自然资源局 |
宿州经开区管委会 |
自然资源部门 |
|
|
报告期内无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包括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 |
市应急局 |
宿州经开区管委会 |
自行填报及文件、公告确认。此项为扣分项。报告期内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环境事件扣10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环境事件扣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