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市级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7-2021年)的通知

文章来源:市司法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19-11-28 17:43 责任编辑:司法局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宿政秘〔201811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市级

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7-2021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宿州市市级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7—2021年)》已经2018322日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326


 

 

 

 

 

 

 

 

 

宿州市市级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

20172021年)

 

服务业集聚区是以某一个或多个服务业重点领域为主体,产业特色鲜明,创新能力较强,管理较为科学规范,具有要素集合、产业集群、服务集成等空间集聚特征,集聚度达到一定水平的产业园区。服务业集聚区是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的主要形态,对引领区域经济增长和促进转型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为进一步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加快推进我市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根据《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宿州市十三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等,特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

 

 

自省发展改革委推动全省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并制定出台《关于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意见》(皖发改贸服〔2010617号)以来,我市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服务业发展特色,规划建设了一批服务业集聚区。截至2016年底,我市已形成具有一定集聚规模的服务业集聚区12家,并成功创建灵璧县奇石文化产业园、宿州制鞋产业城服务业集聚区、宿州高新区信息产业园集聚区、宿州宿马物流产业园集聚区、宿州市埇桥区汴北现代物流集聚区、砀山县电商产业园集聚区等6家省级服务业集聚区,涵盖现代物流、软件与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文化旅游、新型专业市场等形态。

 

第一节 发展现状

 

近年来,随着我市服务业总量规模的明显提升和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快速发展,已经成为拉动经济发展、促进地方税收增长、解决劳动力就业、推进产业优化升级的重要力量。

园区建设扎实推进。近年来,我市紧抓机遇、积极谋划,扎实推进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截2016年,已形成的12家服务业集聚区实现营业收入384亿元,吸纳就业人数13万余人,完成税收13.8亿元。其中,6家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实现营业收入366亿元,吸纳就业人数10万余人,完成税收12.8亿元。

集聚效应不断提升。截至2016年底,我市12家服务业集聚区入驻企业2247个,入园企业超过100个的7家;12家集聚区累计完成投资291亿元,营业收入超100亿元的1家,10100亿元的4家,110亿元的5家。其中,6家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入驻企业1185家,累计完成投资265亿元,集聚区集聚企业和引领发展的功能得到了较好体现。

载体功能日益显现。近年来,我市对标国家、省级相关文件精神,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优化发展环境,集聚区作为服务业发展载体的功能不断提升。目前,我市被列为省级交通运输物流试点市;市高新区电子商务产业园被评为20162017年度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埇桥区被批准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砀山、泗县、萧县、灵璧县被评选为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试点,灵璧奇石文化园、灵璧现代农业博览园荣获国家4A级景区。6家省级服务业集聚区中,4家列入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中的提升类集聚区,2家列入完善类集聚区。

融合发展日趋深化。我市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大力提升服务业与各类园区、开发区和重点产业、企业的融合式发展。灵璧县奇石文化产业园围绕奇石产业,积极推动奇石生产加工与文化旅游、餐饮娱乐等服务业融合发展;宿州高新区信息产业园集聚区围绕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产业,推动信息化应用升级,大力发展科技创业、软件与服务外包;宿州制鞋产业城服务业集聚区围绕制鞋产业,推动研发设计、教育培训、质量检测等方面的服务升级;砀山县电商产业园集聚区以农产品食品加工为主导产业,推动电子商务园区建设;宿州宿马物流产业园集聚区、宿州市埇桥区汴北现代物流集聚区分别围绕食品加工和装备制造、轻纺鞋服和板材家居等主导产业,推动发展现代物流等服务业。

综合功能日益完善。我市积极探索市场化方式建设以一站式服务为核心的园区服务中心,服务于集聚区企业。积极推动通过市场化方式建立创业服务、技术服务、信息通讯、咨询培训、法律援助等专业性服务平台,全面提升园区专业化、市场化服务水平。

 

第二节 面临形势

 

取得一定发展成绩的同时,可以清楚看到,当前我市服务业集聚区发展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规模总量尚需提升。一是市级层面的服务业集聚区总量不大,质量不高,截至2016年底,除6家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外,我市另外6家服务业集聚区累计完成投资仅为25.9亿元,其中5个集聚区2016年营业收入在3亿元以下。二是省级服务业集聚区数量偏少,20112016年全省共设立省级服务业集聚区131家,其中我市6家。三是省级服务业集聚区规模偏小,截至2016年,全省131个省级服务业集聚区累计完成投资4850.9亿元,2016年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有52家;我市6家省级服务业集聚区累计完成投资仅为265亿元,2016年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仅占4家。

集聚业态尚需优化。我市12个服务业集聚区中的主要形态为现代物流、电子商务、软件与信息服务、新型专业市场、文化旅游等,缺乏知识密集、高技术含量的现代服务业,虽然高新区信息产业园云计算产业发展迅速,但比重不高,亟需壮大规模。中央商务、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布局不足,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未形成规模和集聚效应。

集聚发展尚需加强。部分集聚区产业链长度和厚度不够,主导产业不突出,缺少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龙头企业,上下游企业集聚度不够。集聚区内生活、商务配套以及专业服务业配套不够,产业集聚能级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集聚区还处于自发发展阶段,交通、道路绿化、公共服务平台等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集聚能力不高,辐射能力不强,各集聚区以自发发展为主,未能有效整合,发展潜力未能充分释放。

综合功能尚需提升。各县(区)、园区对服务业集聚区的发展重视不够,缺乏统筹规划,政策落实、推进机制和要素保障能力不足。市场准入、监管体制、运行机制和体系建设等综合配套改革亟待进一步深入,公共服务平台和配套设施建设还不能满足集聚区发展的要求。

 

第三节 发展要求

 

十二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不断推动服务业重大工程建设,服务业增速连续6年位居全省第一、第二位次。未来五年,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转促行动计划的不断深入,将有力推动消费结构升级和产业结构转型,为我市服务业发展提供强力支撑;同时,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到2021年我省省级服务业集聚区达到200家、其中示范园区50家,并引导皖北等薄弱地区强化培育和申报,规划新建一批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形成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增长点。宏观环境的变化为我市服务业集聚区提供了加速发展、提升能级的新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新的发展要求。

量质并重。在积极谋划、稳步推进集聚区发展数量的同时,统筹规划,整合调整,加快推进集聚区转型升级,提升集聚区发展质量。

突出特色。加强产业集聚和资源整合力度,将服务业集聚区发展与各县、各园区的优势产业紧密结合,以某一个或关联服务产业为核心,突出主导产业、首位产业的引领作用。

完善功能。围绕集聚业态定位,加强上下游关联配套产业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和提升集聚区综合服务功能。

健全机制。突出我市服务业集聚区发展的顶层设计,强化组织领导,统筹规划,统一思想,上下联动,形成推动我市集聚区发展的合力。

 

第二章  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为主线,创新服务业发展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强化新兴服务业培育,全方位打造服务业产业载体和服务平台,推动经济转型、民生改善、城乡统筹,为建设五大发展美好宿州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以规划为引领,落实集聚区发展政策,明确认定标准,提升集聚区发展组织管理水平,为集聚区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积极引进和培育服务业龙头企业,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创新引领、融合发展。依托各类服务创新载体,整合开放公共服务资源,推动业态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以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形成以创新为引领和支撑的产业体系。加强资源整合力度,将服务业集聚区发展与我市的优势产业紧密结合,促进服务业与其他关联产业良性互动。

分类指导、突显特色。根据各县(区)、开发区的基础条件和现状,突出各地的特色和重点,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规划,实施差异化发展。充分发挥优势,加快提升优势特色产业,形成地域特色突出、发展优势明显、集聚能力强的服务业集聚新格局。

夯实基础、梯次推进。围绕一核、四副、两河一廊、多个集聚区的服务业空间布局,以生产性服务业为重点,以专业化公共服务平台为支撑,着力提升完善一批、推动创建一批、谋划储备一批,形成梯次推进、竞相发展的局面,不断夯实我市服务业集聚区发展基础。

 

第三节 发展目标

 

2021年,全市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成效显现,基本形成定位科学、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发展格局,力争建成30家以上市级服务业集聚区,创建10家以上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建成10个以上公共服务平台,突破1000亿元营业收入(即“3111”行动方案)。

规模总量增加,经济社会效益提升。2021年,力争建成市级服务业集聚区30家,其中,特色鲜明、功能完善、集聚度高、模式创新、辐射带动力强的省级服务业集聚区10家,争创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园区3家。集聚区入驻企业个数、吸纳就业人数、营业收入、完成税收等较2016年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综合服务健全,融合发展效应显现。加快推进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到2021年,全市建成各类公共服务平台10个以上,全面提升集聚区创业服务、技术服务、信息通讯、咨询培训、法律援助等专业化、市场化服务水平。服务业集聚区与主导产业、首位产业深度融合发展。

政策环境优化,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市县(区)联动、监督考评等各项制度基本确立。企业主导的园区运营模式基本建立,管理体制更加完善,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更加充分。市场公平竞争环境良好,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增强。

市级服务业集聚区发展目标

指   标

2016年

2021年

服务业集聚区个数(家)

12

30

其中,省级服务业集聚区个数(家)

6

10

省级示范园区个数(家)

3

从业人员数量(万人)

3.7

>10

其中,省级集聚区从业人员数量(万人)

3.1

>8

营业收入(亿元)

384

>1000

其中,省级集聚区营业收入(亿元)

366

>600

税收(亿元)

13.8

>30

其中,省级集聚区税收(亿元)

12.8

>20

公共服务平台个数(个)

4

10

第三章  发展指引

 

 

立足我市区位、产业和资源优势,聚焦八大领域,在《安徽省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72021年)》的指导下,提升完善现有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创建推动市级服务业集聚区,谋划储备新的服务业集聚区。提升完善一批、推动创建一批、谋划储备一批,优化布局,梯次推进,增强我市服务业集聚区的整体竞争力。

 

第一节 现代物流集聚区

 

现代物流集聚区是指依托交通枢纽或海关特殊监管区,以现代物流产业为主体,以集聚第三方或第四方物流企业为主,形成社会化仓储、运输、配送、分拣、包装、加工、货运代理、信息有效集中的园区。我市现有2个省级现代物流集聚区,分别为宿马物流产业园和埇桥区汴北现代物流集聚区。除上述2个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外,泗县泗涂现代产业园仓储物流园区、泗县站前新区物流园、萧县志宏物流园等园区也具备一定的集聚效应。

空间指引:依托规划中铁路站场、交通枢纽、产业集群,以城乡快递物流为重点,整合、建设一批物流园区。形成以制造业物流、农产品物流、商贸物流、电商物流、国际物流为主,其他专业物流协同发展的现代物流体系。

发展重点:支持宿马现代产业园区建设成为区域性、综合性核心物流园区、省级现代物流集聚示范区,提升埇桥区汴北现代物流集聚区,支持泗县泗涂现代产业园仓储物流园区申报省级现代物流集聚区,支持各县(区)、园区建设一批快递、粮食、冷链、医药等专业性物流中心。积极打造铁路、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多式联运枢纽。加强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先进信息技术在集聚区中的应用,提升园区信息化水平;加快对园区现有仓储、转运设施、装载单元的标准化改造,支持标准装载单元器具在各物流园区之间循环使用;建设一批综合型、基地型和驿站型公路港,鼓励公路港开展连锁经营,积极发展无车承运、甩挂运输、共同配送等运输组织方式;推动园区物业、停车、维修、加油等配套服务建设,形成布局合理、技术先进、运转高效的现代物流设施体系。

 

类  型

园  区

提升完善类集聚区

宿州宿马物流产业园

宿州埇桥区汴北现代物流园区

推进创建类集聚区

泗县泗涂现代产业园仓储物流园区

泗县站前新区物流园

萧县志宏物流园

谋划储备类集聚区

市经开区现代物流园区

宿州符离公铁联运综合物流园

砀山电商物流产业园

灵璧县仓储物流园

第二节 科技服务集聚区

 

科技服务集聚区是指以科技创业和研发创新为重点,依托开发园区、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等建设,为区域提供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企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多样性专业技术服务的园区。目前,我市没有科技服务类的省级服务业集聚区,但宿州市张江萧县高科技园具备一定的创建基础,宿州市市经开区生物医药科技园集中了大量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生物医药等领域也有着强烈的科技服务需求及一定的科技服务基础。

空间指引:依托高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园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等,布局科技服务集聚区。

发展重点:以提高先进制造业创新能力为重点,大力发展研究开发、工业设计、技术转移转化、创业孵化、科技咨询等服务业态。以技术公共服务平台、产业和技术孵化器、技术交易市场和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为载体,以科技创业和研发创新为重点,促进研究开发、技术转移转化、创业孵化、知识产权保护和交易、科技咨询、检验检测、工业设计等加速集聚。

 

类  型

园  区

推进创建类集聚区

宿州市张江萧县高科技园

市经开区生物医药科技园

谋划储备类集聚区

市高新区科技服务集聚区

泗涂新能源科技服务集聚区

泗县开发区农机装备科技服务集聚区

第三节 软件与信息服务集聚区

 

软件与信息服务集聚区是指以软件开发、服务外包、信息服务等为重点,依托高新区、高校及科研机构等建设,软件与信息服务企业及相关服务机构较为集中的园区。宿州市现有1个省级软件与信息服务集聚区,即宿州市高新区信息产业园,包含云计算产业区、服务外包区、数字创意产业区等三大功能区。

空间指引:依托宿州市高新区信息产业园,丰富服务链条,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做精做大做强。

发展重点:完善云服务链条,营造融资、产学研转化、企业服务等产业环境。启用服务平台大楼和孵化器大楼,引进基金公司、担保公司、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快建设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农业农村信息化、交通、现代物流等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和业务应用平台建设。打造一批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知名品牌,带动整合区域内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基本实现初具规模的现代服务业产业集群,力争打造国内知名的云计算大数据集聚高地、全国性大数据中心。

 

类  型

园  区

提升完善类集聚区

宿州高新区信息产业园

第四节 电子商务集聚区

 

电子商务集聚区是指以互联网为依托,通过地理位置或虚拟网络平台集聚电商企业、配送服务及辅助企业,形成电商产业链,促进电商集聚发展的专业园区。宿州市现有1个电子商务集聚区,即砀山县电子商务产业园。除此之外,高新区电子商务产业园被评为20162017年度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是20162017年安徽省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埇桥区被批准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砀山、泗县、萧县、灵璧被评选为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试点,全市四县一区县域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均已经建设完成。以上这些园区及配套建筑总面积达35万平方米,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内企业年产值超过百亿元,吸引入驻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等配套企业500余家,有效的实现了县域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形成一批布局合理、带动性强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均具备创建电子商务集聚区的基础。

空间指引:加快推进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以及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电子商务集聚区。

发展重点:依托宿州保税仓库、宿州海关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加快建设以跨境为特色的电子商务产业园。推进农村淘宝、京东帮服务站、苏宁易购服务站、村邮乐购、淘实惠等电商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产品、农资批发市场和电商企业联营合作,建设一批电商小镇和电商村。依托宿州中国现代鞋产业城丰富的轻纺产品优势,建设全国重要的轻纺电商集聚地。着力引导小微企业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业务,深化大中型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大宗原材料网上交易、工业产品网上定制、上下游关联企业业务协同发展。

 

类  型

园  区

提升完善类集聚区

砀山县电子商务产业园

推进创建类集聚区

高新区电子商务产业园

宿州(埇桥)青年电子商务产业园

泗县电子商务产业园

灵璧县电子商务产业园

谋划储备类集聚区

中国灵璧电商小镇

萧县电子商务产业园

 

第五节 新型专业市场集聚区

 

新型专业市场是以产品批发和交易集散为主体,以大宗特色产品批发市场、进出口商品交易中心、国际商贸城、商贸综合体等为载体,集商品集散、批发零售、交易展销、价格形成、信息发布、储运配送等功能为一体的区域。宿州市现有1个新型专业市场集聚区,即中国现代制鞋产业城服务业集聚区。宿州市是农业大市、人口大市,农产品和汽车的商务贸易需求旺盛,具备建设新型专业市场的基础条件。

空间指引:依托宿州农业资源优势和四省交界的独特区位优势发展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和汽车交易专业化市场等。

发展重点:对农产品、汽车、轻纺鞋服等传统商贸进行信息技术和供应链管理改造,加快完善商品集散、批发零售、交易展销、价格形成、信息发布、储运配送等功能,推动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线上与线下融合互动发展,发挥人口、农业资源优势和综合交通优势,培育一批大宗商品、农特产品集散中心和采购中心。

 

类  型

园  区

提升完善类集聚区

宿州中国现代制鞋产业城

推进创建类集聚区

宿州百大农产品批发市场

宿州远东国际汽配城

砀山汽车博览中心贸易集聚区

泗县农机农资大市场

谋划储备类集聚区

砀山光彩批发大市场

泗县多金国际汽车城

 

第六节 文化旅游集聚区

 

文化旅游集聚区是指以休闲度假、观光旅游、购物娱乐、文化体验等功能为主,依托风景名胜区、特色文化街区等载体,相关服务企业集聚的区域。宿州市现有1家省级文化旅游集聚区,即灵璧县奇石文化产业园,由奇石小镇、奇石大市场、奇石文化园和钟馗路步行街聚集而成。

空间指引:充分利用宿州市丰富的文化底蕴和旅游资源,围绕符离大道生态大道、黄河故道果林田园观光带和新汴河生态文化旅游带,建设一批文化旅游服务业集聚区。

发展重点:以休闲度假、旅游商业为核心,依托旅游资源和休闲娱乐重大项目,加快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支持骨干企业和特色品牌做大做强,构建融合宿州特色的旅游休闲产业链,形成一批功能完善、特色鲜明、服务优质的旅游休闲集聚高地。突出打造符离大道生态文化旅游长廊、隋唐大运河运河人家、黄河故道湿地公园等两河一廊特色文化旅游集聚区。

 

类  型

园  区

提升完善类集聚区

灵璧县奇石文化产业园

推进创建类集聚区

泗县运河小镇

砀山酥梨小镇

宿州云集文化商业街

灵璧钟馗文化园

灵璧渔沟奇石特色小镇

谋划储备类集聚区

埇北文化创意小镇

灵璧县三宝吉祥小镇

萧县文化产业园

萧县凤山森林园

砀山县马术小镇

砀山黄河故道文化旅游

第七节 中央商务集聚区

 

中央商务集聚区是指以商贸、商务、展览活动为主体,以商务楼宇、会展中心等为载体,高级商务酒店、高端生活服务相配套、交通通达便捷的城市中心区域。

空间指引:围绕中心城镇、街道商业区,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产业集群,以满足生产、生活需求为导向,布局一批中央商务集聚区。

发展重点:支持埇桥区、灵璧、泗县、萧县、砀山等在中心城区,引进大型商业、商务综合体,整合优质资源,壮大楼宇经济,提升楼宇经济规模。鼓励各县(区)、开发园区开展开展各具特色的展览场馆建设、展览服务体系构建和展览活动谋划。

 

类  型

园  区

推进创建类集聚区

苏宁中央商务区

万达中央商务区

南翔恒泰商贸城

宿州义乌国际商贸城

泗县红星美凯龙中央商务区

谋划储备类集聚区

萧县中央商务区

泗县中央商务区

灵璧中央商务区

砀山梨花里中央商务区

萧县金融中心

 

 

第八节 健康养老集聚区

 

健康养老服务业集聚区是依托良好的生态资源、优质的医疗保健资源等,以养老服务、医疗保健、健康管理、养生康复、健身休闲等为主要形态,相关服务机构集聚发展的功能区域。

空间指引:以大型医养结合项目为基础,整合区域养老服务需求,拓展健康养老产业链条,完善配套服务功能,形成以点带面的发展格局。

发展重点: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康复、护理和医养结合型医疗机构,依托安杰医院及医护型养老中心良好的医疗保健资源,拓展养老服务产业链,完善配套服务功能;拓展养老服务领域,推动基本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服务、紧急救援、临终关怀等领域养老服务企业集聚发展。

 

类  型

园  区

创建推进类集聚区

安杰养老苑

谋划储备类集聚区

中民投宿州医养中心

砀山海慈医养综合体

砀山神湖医养综合体

萧县健康产业园

萧县凤山综合医院建设项目

泗县静安医养中心

灵璧康养小镇

灵璧养老产业园

第四章  重点工程

 

 

第一节 规划引领工程

 

以产业发展为核心,高质量编制各集聚区具体建设规划,明确发展定位、主导产业和重大项目,并报所在地县级政府或市管园区管委会批复。

各集聚区具体建设规划,做好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服务业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推进多规合一,保障集聚区建设的外部条件。

根据市级服务业集聚区发展规划实施情况,定期开展规划评估和修订,强化实施监督,发展和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确保达到预期目标。各地根据集聚区建设推进情况,报请规划批复单位和市发展改革委同意后,可适时优化调整具体建设规划。

 

第二节 示范带动工程

 

各地立足产业布局和比较优势,推动建设一批产业基础较好、功能定位清晰、管理规范有序的重点集聚区,在市级服务业集聚区范围内,择优申报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安排市级奖励资金用于开展前期工作;在省级服务业集聚区范围内,择优选择一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示范性好的集聚区,推荐申报省级示范园区,对成功认定为省级示范园区的,安排市级奖励资金用于开展公共服务平台、基础设施建设及品牌创建等工作。做好省级示范园区的定期预评估工作,督促建设滞后的园区整改到位。引导协同发展,鼓励地理位置相邻、产业关联度较高的服务业集聚区连片打包申报省级示范园区。

 

第三节 平台提升工程

 

建设集聚区专业化公共服务平台。鼓励支持各服务业集聚区面向园区内企业共性需求,围绕科技研发、创业孵化、信息服务、投融资、会计、审计、法律、会展、人才、培训、产权交易、检验检测等领域,加快建设专业化公共服务平台,健全管理机构,强化人员、场地和经费保障,积极创建省级示范平台。积极吸引社会资本、行业协会、高校、科研院所等参与共建,提升公共服务平台专业化水平,切实发挥服务中小企业的功能。力争到2021年,市内每家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建立1个以上公共服务平台。鼓励跨县(区)共建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

 

第四节 主体壮大工程

 

招商引资引进一批。通过招商周、推介会等招商载体,宣传各集聚区发展规划、产业定位、引资重点项目,大力引进资本参与建设。各集聚区制定发布服务业集聚区招商引资指导目录,明确招商重点领域、准入条件和支持政策。

扶优扶强壮大一批。积极参与服务业百强企业评选认定,推动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科技服务、软件与信息服务、金融商务、新型专业市场、中央商务、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服务业集聚领域的企业做大做强,力争10家左右重点企业进入全省服务业百强企业

创新创业培育一批。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推进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中小微服务企业通过联合采购、共同配送、平台集聚、设立联盟等方式,提高组织化程度,实现协作协同发展。

 

第五节 项目推进工程

 

完善市服务业重点项目库。支持各县区和园区加大谋划和招商力度,大力实施一批技术领先、业态新、影响力强、带动效应明显的服务业重大项目,优先向集聚区集中布局。强化项目储备,实施动态管理。未纳入重点项目库和三年滚动计划的,原则上不予申报中央、省级及市级服务业引导资金。

进一步加强服务业重大项目调度。制定服务业重点项目年度计划,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定期调度推进。择优选择引领作用大、示范功能强的服务业重大项目,争取列入省级调度。

第六节 体制机制创新工程

 

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大力支持埇桥区推进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进一步优化完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发展目标、改革任务和推进措施。鼓励支持各县及园区申报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依托服务业集聚区和龙头企业,加快推动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制造业主辅分离、新业态新模式培育、生活性服务业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等综合改革试点建设。

创新建管模式。积极支持集聚区采用市场化运作、公司化运营建设管理方式,各集聚区建立管理机构,明确专职人员,负责园区规划编制实施、招商引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点项目谋划推进、数据采集上报以及为入驻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等建设管理工作。积极引进国内外有实力、有经验的园区、专业机构参与集聚区的投资运营。

推进效能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服务业集聚区精细化管理和个性化服务,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政务服务功能延伸至集聚区,提高一站式服务效率和水平。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建立以信用体系为核心的条件管理+事中事后监管模式。

 

第五章  政策体系

 

 

第一节 资金政策

 

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优化国家、省、市创新、信息化、电子商务等专项资金使用结构,优先支持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鼓励各县及园区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特色小镇范围内服务业企业的政策支持。鼓励县及园区设立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加大对集聚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平台、重点产业项目及商业模式创新等扶持力度,并强化政策执行力。

优化投融资环境。引导天使基金、创投基金对服务业集聚区开展投融资服务,支持担保机构为示范园区内的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无形资产抵押、应收账款质押、租金收入质押等贷款担保业务。

 

第二节 用地政策

 

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各级政府要将服务业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用地计划和年度供地计划,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要保持服务业用地合理比例。科学安排服务业集聚区用地,保障新增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按照集中统筹和分级保障、总量控制和动态管理的原则,对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的集聚区重大服务业项目优先安排用地。

创新集聚区用地方式。优化企业用地门槛标准,支持通过代建厂房等方式吸引服务业企业入驻,大力发展创客空间、创业社区等新型孵化器、小企业创业基地。各地收储的土地、依法处置的闲置土地、退二进三腾出的土地要优先支持兴办服务业集聚区和服务业企业。支持市级以上开发区内的服务业集聚区参照工业用地价格标准供地。

 

第三节 人才政策

 

积极推进宿州市服务业人才培养工作,引导宿州学院、宿州职业技术学校等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社会培训机构加强与服务业发展相适应的学科专业建设,建设服务业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扩大人才培养规模。通过龙头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积极打造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和孵化基地,加快培养一批高技能人才。实行与引进科技人才相同的激励政策,多渠道吸引服务业专业人才,并着力解决服务业人才流动中的户籍档案、劳动关系、配偶安置、子女就学就业、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等方面的问题。对集聚区的服务业领军型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的创新创业人才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四节 降低成本

 

行政事业性收费采用清单制度,集聚区内严格执行免征国家、省、市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凡清单之外的项目费用一律不向企业收取;实施税费减免政策,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已有的各项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消除重复征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提供优惠的公共资源使用价格,集聚区内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与工业使用价格同价;降低集聚区内服务业企业社会保险缴纳比例。

 

 

 

 

 

 

 

 

 

 

 

 

 

第六章  规划实施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市服务业加快发展工程推进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全市市级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与发展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在市服务业加快发展工程推进小组的领导下,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抓好集聚区规划落实,统筹制定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市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力推进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和发展。各县及园区要抓好服务业集聚区相关工作落实,定期向市服务业加快发展工程推进小组汇报集聚区建设情况,形成联动管理的协调机制。

 

第二节 规范认定考核

 

制定发布市级服务业集聚区及示范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各县及园区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督促指导集聚区管理机构定期收集、汇总、上报基础数据,开展绩效评价和年度总结。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市级服务业集聚区评估考核工作,评估考核结果作为服务业发展指标考核和省级服务业集聚区申报的重要依据。

 

第三节 加强统计分析

 

市统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按照省级层面服务业集聚区统计指标体系的要求,加强集聚区数据统计、信息收集报送和重大信息沟通等工作,客观、真实的反映我市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情况。通过实地调研、座谈讨论、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开展服务业集聚区的调查研究工作,组织编写集聚区调研报告。

 

第四节 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各种类型的媒体,全面客观地展示集聚区的建设成果和特色,宣传集聚区建设的重要意义,提升集聚区的社会影响力和认知度。加强服务业集聚区之间的互动交流,对先进的服务业集聚发展理念,工作经验、研究成果等进行宣传和推广,使集聚区的建设得到企业关注、群众关心,为集聚区发展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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