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任免通知

文章来源:宿州市政府浏览量:发表时间:2025-01-24 19:25 责任编辑:信息公开

宿政人〔2024〕21号(2024年10月8日)

兹继续聘任:

邰国祥为宿城一中副校长(聘期三年)。

宿政人〔2024〕22号(2024年11月11日)

兹聘任:

韩效辉为宿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处长(聘期三年),提前解聘其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动物科学系主任职务;

吴伟为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动物科学系主任(聘期三年),提前解聘其宿州职业技术学院人文社科系主任职务;

阚朝辉为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图文信息中心主任(聘期三年),提前解聘其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康复技术系主任职务;

提前解聘尹光明宿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处长职务。

宿政人〔2024〕23号(2024年11月11日)

经研究决定:

免去孔庆军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宿政人〔2024〕24号(2024年11月11日)

经研究决定:

林海任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聘期三年),免去其市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请按照《公司法》和有关规定办理。

宿政人〔2024〕25号(2024年11月20日)

经研究决定:

程利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戴红梅任市政府驻广东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荣林任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健健任市水利局副局长,免去其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主任职务;

刘鹏任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史峰任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

尹加龙任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宿州徐州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孙金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赵德宽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宿政人〔2024〕26号(2024年11月20日)

兹聘任:

王文娜为皖北卫生职业学院教务处处长(聘期三年);

徐永超为皖北卫生职业学院总务处处长(聘期三年)。

宿政人〔2024〕27号(2024年11月20日)

经研究决定:

徐浩任市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聘期三年);

请按照《公司法》和有关规定办理。

宿政人〔2024〕28号(2024年12月13日)

兹继续聘任:

郭卫东为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聘期三年);

苗青松为市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聘期三年);

王帅为灵璧县第一中学校长(聘期三年)。

宿政人〔2024〕29号(2024年12月13日)

经研究决定:

武戈任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免去其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冯国强任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王凯任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主任(所长);

黄学传任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亢金华任市地震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蒋永久宿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朱大忠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职务。

宿政人〔2024〕30号(2024年12月13日)

经研究决定:

朱鹏继续聘任为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聘期三年);

刘冠南继续聘任为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聘期三年)。

请按照《公司法》和有关规定办理。

宿政人〔2024〕31号(2024年12月13日)

经研究决定:

丁秀丽继续聘任为市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聘期三年)。

请按照《公司法》和有关规定办理。

宿政人〔2024〕32号(2024年12月20日)

经研究决定:

免去李杨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请按照《公司法》和有关规定办理。

宿政人〔2024〕33号(2024年12月20日)

兹聘任:

张伟为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办公室主任(聘期三年)。

宿政人〔2024〕34号(2024年12月20日)

经研究决定:

孟斌任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正处级),免去其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慧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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