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任免通知
宿政人[2023]1号(2023年1月3日)
经研究决定:
胡建任市民政局副局长;
郭晓冰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吕希顺任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中心)支队长 (试用期一年);
胡兴亭任市地震局副局长 (试用期一年);
杨清伟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
吴敏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总会计师(试用期一年);
关政任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全亮任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德臣市城市管理局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宿政人[2023]2号(2023年1月3日)
兹:
提前解聘张全亮皖北卫生职业学院总务处处长职务。
宿政人[2023]3号(2023年1月6日)
兹聘任:
陈曙光为宿城一中校长 (聘期三年)提前解聘其宿城第一初级中学校长职务;
赵亮为宿州学院附属实验中学副校长、宿城第一初级中学校长(聘期三年);
提前解聘张涛宿城一中校长职务。
宿政人[2023]4号(2023年2月26日)
经研究决定:
武晓东任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晓飞任市林业局副局长,免去其市林业局总工程师职务。
宿政人[2023]5号(2023年2月27日)
经研究决定:
丁锋任市贸促会常务副会长(正处级试用期一年);
纵文华任市民政局副局长;
陈正源任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戴安君任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免去马壮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冉昊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宿政人[2023]6号(2023年3月8日)
经研究决定:
聂颖任市审计局副局长。
宿政人[2023]7号(2023年3月10日)
经研究决定:
免去王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职务。
宿政人[2023]8号(2023年3月10日)
兹聘任:
王芳为市立医院院长(聘期三年);
解聘吴超市立医院院长职务。
宿政人[2023]9号(2023年3月16日)
经研究决定:
王健任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社会事务部部长。
宿政人[2023]10号(2023年3月28日)
经研究决定:
免去耿天召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