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政府任免通知

文章来源:宿州市司法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02-15 09:51 责任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12

宿政人[2022]27号(2022年10月25日)兹聘任:

王伟为宿州职业技术学院总务处处长(正处级,聘期三年);

韩效辉为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动物科学系主任(聘期三年);

张锋为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学生处处长(聘期三年);

赵军为皖北卫生职业学院计划财务处处长(聘期三年)。

 

宿政人[2022]28号(2022年11月3日)经研究决定:

寇智任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局长,免去其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总会计师职务;

蒋守化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兼);

韩咏梅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支队长,免去其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鲁剑飞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邵广真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夏学乾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社会事务部部长职务。

 

宿政人[2022]29号(2022年11月3日)兹:

提前解聘段光彩农村孩子报社社长职务。

 

宿政人[2022]30号(2022年11月3日)经研究决定:

戚晨任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聘期三年),免去其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汤瑞林任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聘期三年),免去其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赵磊、李祥胜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请按照《公司法》和有关规定办理。

 

宿政人[2022]31号(2022年11月3日)经研究决定:

甄乐明任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聘期三年);

王兴奎任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市新汴河景区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副处级,聘期三年),免去其市新汴河景区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李正刚任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聘期三年),免去其市新汴河景区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免去刘松林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免去王军舰宿州交通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请按照《公司法》和有关规定办理。

 

宿政人[2022]32号(2022年11月3日)经研究决定:

黄乔坤任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聘期三年);

柏东升任市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聘期三年)。

请按照《公司法》和有关规定办理。

 

宿政人[2022]33号(2022年11月3日)经研究决定:

耿万兵任市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聘期三年);

刘强任市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聘期三年)。

请按照《公司法》和有关规定办理。

 

宿政人[2022]34号(2022年11月3日)经研究决定:

刘松林任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聘期三年)。

请按照《公司法》和有关规定办理。

 

宿政人[2022]35号(2022年11月3日)经研究决定:

王军舰任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聘期三年);

免去甄乐明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免去颛孙宗亮、柏东升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请按照《公司法》和有关规定办理。

 

宿政人[2022]36号(2022年11月3日)经研究决定:

颛孙宗亮任市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聘期三年)。

请按照《公司法》和有关规定办理。

 

宿政人[2022]37号(2022年11月10日)经研究决定:

高云任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聘期三年)。

请按照《公司法》和有关规定办理。

 

宿政人[2022]38号(2022年11月10日)经研究决定:

梁兵任宿州马鞍山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试用期一年、聘期三年)。

请按照《公司法》和有关规定办理。

 

宿政人[2022]39号(2022年11月10日)经研究决定:

林海任市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聘期三年)。

请按照《公司法》和有关规定办理。

 

宿政人[2022]40号(2022年11月10日)经研究决定:

佘锋任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聘期三年);

陈斌任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试用期一年、聘期三年)。

请按照《公司法》和有关规定办理。

 

宿政人[2022]41号(2022年11月10日)经研究决定:

王凤国任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聘期三年);

马勇任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试用期一年、聘期三年)。

请按照《公司法》和有关规定办理。

 

宿政人[2022]42号(2022年11月10日)经研究决定:

张旭红任市人才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试用期一年、聘期三年)。

请按照《公司法》和有关规定办理。

 

宿政人[2022]43号(2022年11月10日)经研究决定:

祝永宏任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埇桥分局局长职务;

宋剑任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伟任市政府信访局信访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蒋永久任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正处级,试用期一年);

马雷任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宿州徐州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免去其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宿州徐州现代产业园区)埇桥园管委会主任职务;

免去高云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宿州徐州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佘锋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庆旺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主任职务。

 

宿政人[2022]44号(2022年11月21日)经研究决定:

朱卫东任市林业局局长;

免去胡玉市林业局局长职务。

 

宿政人[2022]45号(2022年11月24日)经研究决定:

王新菊任市医疗保障局局长,免去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徐敬峰任宿州技师学院院长;

免去武德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沈莉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局长职务。

 

 

宿政人[2022]46号(2022年12月8日)兹聘任:

李猛为市农业科学院院长(聘期三年);

高鸿飞为宿城一中副校长(聘期三年);

李炳南为宿州工业学校校长(聘期三年),提前解聘其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解聘赵开兵市农业科学院院长职务;

提前解聘来景辉皖北卫生职业学院教务处处长职务。

 

宿政人[2022]47号(2022年12月8日)经研究决定:

潘骥成任宿州马鞍山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聘期三年)。

请按照《公司法》和有关规定办理。

 

宿政人[2022]48号(2022年12月8日)经研究决定:

尹雯雯任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涛任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总会计师,免去其市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江南任市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春颖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健健任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祝建任市审计局总审计师(试用期一年);

秦恳任市经济责任审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亢金华任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市政府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陈鹏任市政府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赵海涛任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宿州徐州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主任职务;

蒋维军任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李顶龙任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

李进步任宿州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董强任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财务审计部(财政局)部长(局长)(试用期一年)。

 

宿政人[2022]49号(2022年12月28日)经研究决定:

滕斌任市政府副秘书长(挂职时间一年)。

 

宿政人[2022]50号(2022年12月28日)兹:

提前解聘孙涛宿城一中副校长职务。

 

宿政人[2022]51号(2022年12月31日)经研究决定:

王洪生任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主任(副局长)(兼);

孔庆军、亢金华、陈明军任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

 

宿政人[2022]52号(2022年12月31日)经研究决定:

邓儒任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王平任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陈勇任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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