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四轮车治理工作“五问五答”
一、为什么这个时候开展电动三四轮车治理?
答:群众期盼。加强城市交通管理,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关乎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电动车为群众出行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我市目前大量存在的超标电动车和普遍存在的闯红灯、乱穿行、随意停放等交通违法现象,严重威胁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统计,涉及电动车交通事故逐年攀升,上半年占比超70%,死亡人数占比达60%以上。已接到政风行风热线、网络大V、社区群众、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通过不同民生渠道持续反映,呼吁我市政府强化对电动车的治理工作。
为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应广大人民群众的强烈要求,经充分调研、走访社区群众,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后,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三四轮车治理工作。
二、治理后,现在使用的电动三四轮车能否上路行驶了?
答:可以行驶。全市三四轮车治理实行人性化宽松政策,车主可以免费登记编号后上路行驶,但要遵守过渡期内的严管措施。目前,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治理工作,并在宿城主城区划定严管区域,区域为新汴河以南、京台高速以东、南二环以北、京沪铁路以西形成的合围区域,在严管区内,公安交管部门将在重点时段、路段强化管控,严查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各县区同步开展治理工作。
同时,设置两年过渡期,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在过渡期内,广大车主要配合社区做好登记工作,对车辆免费进行编号。
过渡期内,全市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查严管严处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非法改装、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一车载多人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广大车主牢记安全注意事项,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三、过渡期内,还能购买电动三四轮车吗?
答:可以购买。广大车主在销售处购买时要仔细阅读公告内容及销售人员的温馨提示,向经销商询问所购车辆是否经CCC认证,查验车辆是否有“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一致性证书”,索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开展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培训等。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即日起,新购买车辆的车主在上道路行驶前,应主动购买机动车交强险,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正式号牌。
郑重提醒,购买电动四轮车时务必控制使用范围,该类车辆按照相关规定仅限于在景区、园区、厂区内行驶,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上行驶,否则将依法查处。具体详情请参阅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宿州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电动三四轮车销售管理的公告》。
四、在治理期间,车主应该怎么做?
答:广大车主应首先登录工信部官网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系统(https://govs.miit-eidc.org.cn/miitxxgk/gonggao_xxgk/index.html),确认车辆是否在公告内,是否属于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接受所属街道或村组的摸排登记工作,“一车一档”建立基础台账,进行免费编号,规范管理。
广大车主要严格遵守过渡期内相关规定,主动配合公安交管、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各部门执法工作。驾乘车辆时按照交通法规文明行驶,不得闯红灯,不得逆向行驶,不得非法改装,不得一车载多人,不得乱停乱放,不得随意转弯掉头,时刻按规定车道行驶、停放并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五、这次治理,市政府还出台了哪些方便出行的政策?
答:宿州市人民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切实转变管理理念,持续加强宣传引导,不断创新服务举措。
各县区人民政府以街道、村组为单位,通过设点办理、简化程序、优化保费等措施免费开展登记编号工作。
公安交管部门坚持先宣教、后劝导、再执法的渐进式柔性政策开展路面管控,合理规范主城区学校、医院、商超、车站等周边场地,划定电动三四轮车停放区域,规范车辆停放秩序。
交通运输部门将结合居民公交出行需求和特点,优化调整公交线路及公交站点,加密发车班次,开展定制公交、微循环公交等多元化服务,提高公交线网覆盖率。
城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共享单车投放力度并合理规划停车点。
环卫、园林绿化、邮政快递等行业车辆由相关单位实行统一严格规范管理,加快构建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合法上路、依法行车的道路交通环境。
宿州市人民政府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倾听宝贵意见,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构建畅通有序、安全文明、群众满意的道路交通环境。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