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收费政策问答

文章来源:宿州市教体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2-05-10 16:44 责任编辑:信息公开

1.公办幼儿园可以向入园幼儿收取哪些费用?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安徽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价费〔201692规定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对自愿在幼儿园住宿的幼儿可以收取住宿费对入园幼儿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保教费不得跨学期预收。幼儿园收取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教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

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住宿费、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其他费用。幼儿园不得收取书本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

根据《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体局关于调整宿州市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通知》宿发改价费〔2020130规定我市自2020年秋季学期起保教费调整为省一类园每生每学期1850每生每月370);市一类园每生每学期1250每生每月250);市二类园每生每学期900每生每月180);市三类园每生每学期750每生每月150);普通园每生每学期600每生每月120)。保教费收取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政策。

2.民办幼儿园可以向入园幼儿收取哪些费用?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教财〔20205、《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安徽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价费〔201692、《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发改价费规〔20224规定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对自愿在幼儿园住宿的幼儿可以收取住宿费对入园幼儿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保教费不得跨学期预收。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学费、住宿费标准需经所属主管部门审核后按同级发展改革部门核定后执行。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学校自主决定。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时间间隔不少于3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执行。民办幼儿园为在校学生提供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管理参照公办幼儿园政策执行。

根据《关于调整宿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教体秘〔202163规定我市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我市普惠性民办园保教费最高指导价为城区市级特优园每生每学期2800每生每月560、市一类园每生每学期2500每生每月500、市二类园每生每学期2200每生每月360、市三类园每生每学期1800每生每月360);乡镇市一类园每生每学期1800每生每月360、市二类 园每生每学期1500每生每月300、市三类园每生每学期1200每生每月240、一般园每生每学期900每生每月180)。幼儿园在本类级保教费标准上限内按实际办园成本以合同约定的方式确定保教费收费标准合同期内不得调整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和价格、财政部门审批后执行。保教费收取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政策。

3.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可以收哪些费用?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教财〔20205、《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费〔2010222规定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收取学费、杂费。

目前我市可以收取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伙食费一般应以充值卡或饭菜票方式由学生自愿缴纳、作业本费小学10/.学期、初中20/.学期、教辅材料费一科一辅据实收取、中考报名考试费包括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加试费10/生、中考理科实验操作考试报名考试费8/报名费10/考务费每生每科6、课后服务费最高限额360/.学期)。

4.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以收哪些费用?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教财〔20205、《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发改价费规〔20224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非营利性法定要求确定收费标准民办学校在获取财政、教育部门核拨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后等额减收在校学生学费。对在校学生按学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不得跨学期预收。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在校学生提供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管理参照公办学校政策执行。

5.公办普通高中可以收取哪些费用?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教财〔20205、《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费〔2010222规定普通高中可以向在校学生收取学费、对自愿在校住宿的学生可以收取住宿费对在校学生按学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不得跨学期预收。公办普通高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要求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宿发改收费〔2017139规定我市目前高中学费标准为省级示范高中850/.学期市级示范高中650/.学期普通高中300/.学期。住宿费标准为不符合学生公寓的35/.学期符合学生公寓的按市价格、财政、教育局批准文件执行。

普通高中可以收取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伙食费一般应以充值卡方式由学生自愿缴纳、作业本费20/.学期、教材费按照《安徽省中小学教材目录》选用的版本和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局核定的教材零售价格据实核定教材费标准、教辅材料费一科一辅据实收取、招生考试费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费每生每科10.45补测费每生每科10.50高校招生、对口招生报名考试费每生120、高中学生健康体检费常规体检10/人次结核菌素检查8/人次肝功能检查9/人次)。

6.民办普通高中可以收取哪些费用?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教财〔20205、《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发改价费规〔20224规定民办普通高中可以向在校学生收取学费、对自愿在校住宿的学生可以收取住宿费,对在校学生按学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不得跨学期预收。非营利性民办高中学费、住宿费标准需经所属主管部门审核后按同级发展改革部门核定后执行。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学校自主决定。民办高中收费标准调整时间间隔不少于3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执行。

民办高中为在校学生提供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管理参照公办学校政策执行。

7.公办中职学校可以收取哪些费用?

我市实行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免除学费。中职学校对自愿在校住宿的学生可以按学期收取住宿费,不得跨学期预收。

中职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管理参照高校执行。国家已明令禁止的或明确规定由财政保障的项目不得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不得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

8.民办中职学校可以收取哪些费用?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教财〔20205、《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发改价费规〔20224规定民办普通高中可以向在校学生收取学费、对自愿在校住宿的学生可以收取住宿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非营利性民办中职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需经所属主管部门审核后按同级发展改革部门核定后执行。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学校自主决定。民办中职学校收费标准调整时间间隔不少于3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执行。

民办中职学校为在校学生提供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及管理参照公办学校政策执行。

9.校企合作办学、实习期间还要额外交费用吗?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的通知》皖教职成〔20187规定职业院校、企业在合作过程中不得损害学生、教师、企业员工等的合法权益不得以校企合作名义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以校企合作名义向学生收取实习费、实训费、培训费、服装费等名目的费用。

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214规定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学生的学生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

10.我市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如何管理?

幼儿园、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由省制定市县不得以任何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除省有明确规定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标准由市级教育、价格部门核定。

中小学、幼儿园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含教辅资料费、课后服务费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要以书面形式征求学生家长意愿内容要包含服务和代办详细内容以及收费标准在征求意愿过程中要让家长明确表态是否同意缴费不得简单以签名代替表态家长未同意缴费的不得收取其费用。

严禁中小学校将国家和本地区课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如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图书馆查询、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商业保险、校园安全保卫等费用严格规范家委会行为严禁以家委会名义规避学校收费主体责任摊派收取以上费用等。

11.学生因故退学、转学如何退费?

学生如因故休学幼儿因病休假、退学、提前结束学业或经批准转学以下简称退转学),学校幼儿园应根据其实际学习和住宿时间退还部分学费保育教育费和住宿费具体退费办法是按学年、学期收费的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保育教育费、住宿费学生退转学剩余时间每达到1个月的退还1个月学费保育教育费、住宿费不足1个月的不计退费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一学期按5个月计算一个月按30天计算。按照其他方式收费的学生退转学剩余时间每达到总学习期1/5退还1/5学费、住宿费不足总学习期1/5的不计退费。

12.“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是什么意思?

学费保教费、住宿费的收取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指学生入学时的学费保教费、住宿费标准一经确定在读期间不得提高。也就是说如果学生在读期间学费保教费、住宿费标准若发生调整仍按入学时的标准收取不得提高收费。

13.我市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有哪些要求?

各级各类学校应建立健全规范化的收费公示动态管理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未经公示不得收费。应将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校内醒目位置向学生公示在招生简章和入学通知书中注明。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应和学校获得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一并公示。对按规定应当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收费学生有权拒绝缴纳。收费政策变动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内容确保公示内容合法、有效。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

14.我省中小学教辅材料有何规定?

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实施意见》规定坚持限品种、限数量、限价格一科一辅原则选用教辅材料教辅材料实行省级评议推荐、市级选择确定、学生自愿使用的方式。各校在市级选定省级评议推荐的教辅材料的基础上可为学生实施无偿代购服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在省评议和市选择推荐的范围以外在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其他类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购买学校不得提供代购服务。

安徽省教辅材料评议范围

1与中小学教材配套的同步练习册。义务教育阶段3-6年级为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义务教育阶段7-9年级为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九科普通高中为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九科与教材配套使用的初中、高中历史与地理填充图册。

2上述各年级各学科寒暑假作业。

3初中毕业班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物理、化学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高中毕业班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1强制学生征订教辅资料的

2统一组织学生征订评议公告以外的教辅资料的

3将图书经营企业或个体书商引入学校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的

4要求学生到个人指定的图书经营企业或书店购买教辅资料从中谋利的

5搭售评议公告教辅资料之外的其它资料的

6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

7不能及时将教辅资料送达学校的。

15.我省对进校园课外读物有何规定?

学校不得统一组织代购或变相代购课外读物进校园课外读物由学生家长自主购买。

16.我省对学校食堂伙食费有何规定?

学校食堂向自愿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应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严禁强制学生搭餐严禁学校在食堂牟利。食堂就餐一般应以充值卡或饭菜票方式结算对确实不具备卡票等结算方式条件的个别食堂可以实行包餐制就餐卡余额或结存的饭菜票可连续使用学生毕业离校及其他情况需结算伙食费的食堂应及时与学生结算找还结余伙食费。各县区教育局要制定并推广带量营养食谱制度明确学生食堂饭菜质量标准。食堂的结余款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和食堂的设施、设备,不得直接或变相用于发放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不得用于学校招待费支出或以其它方式转由学校用于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

17.学校以外的第三方收费责任如何界定?

学校隐形变异、巧立名目、更换马甲等方式变相或变相强制进行违规收费将教育教学活动与第三方平台或媒介绑定进行收费将收费行为推给家委会等第三方以规避责任的视同学校或教师违规收费追究学校主体责任。

18.我市对教育乱收费行为如何追责?

对有教育乱收费行为的单位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罚外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的方式分为

1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2诫勉谈话

3通报批评

4免职、调离岗位等组织处理

5党纪、政纪处分。

因教育乱收费被追究责任受到第3.4.5项处理的在被责任追究期限内停发责任人当期的绩效工资同时取消本人及所在单位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民办学校违规乱收费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扣减招生计划、财政扶持资金等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对于有以下行为的教师应予处理

1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2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处理方式分为处分和其他处理。

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期限为24个月。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

其他处理包括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取消相关资格的处理执行期限不得少于24个月。

教师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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